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 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 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而非夫妻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 起诉离婚法院还和婚姻登记处合适吗?
- 到法院起诉离婚一个月了没消息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做,谢谢?
- 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做?
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而非夫妻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而非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现在法院有异地立案的服务,你可以在任何一家法院立案。至于说是具体有那个法院审理判决你们的离婚一案,法院会根据管辖权管辖范围的情况作出决定,这个无需当事人堪忧。(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离婚,就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可以选择由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离婚,其余的一般情况下都得在被告所在法院起诉离婚。
特殊情况下,起诉离婚的相关管辖规定。
(一)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离婚当事人在国外时的离婚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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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还和婚姻登记处合适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起诉离婚,一种是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
两人如果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债权债务全部达成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处离婚,注意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双方的离婚协议议即可。
如果对上面有一点没达成协议,那么就只能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到法院起诉离婚一个月了没消息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做,谢谢?
再过两个月也不会找你,法院这是拖延战术,有25%的离婚案就这样给拖黄了,因为当时是在气头上一时冲动随着时间的延伸也就自消自灭了。你如果诚心想离婚,应该是第一,和对方不在一起生活,(并且要留有证据)第二,在六个月以后你再向这个法院递交一份离婚起诉,两个月以后会让你们出庭调解一次,不成时再择日宣判,最后判离,到此已经接近一年
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做?
离婚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俩人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费等协商一致后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这种一般是在协议离婚未果,就是谈不拢情况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怕自己吃亏,损失太大,可以聘请律师援助,帮自己挽回点损失。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准备证据。你这情况具体不了解,但是对方提出离婚,又不管孩子又不出抚养费,感觉有点过分。孩子抚养费应该是双方负责,而不是哪一方。父母都是未成年孩子监护人,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女人心被男人伤透了
已经无法挽回!
听到“这样去民政局离了不就好了吗?”真替你们这段感情可惜。
女人大多数都是过日子的,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找好了下家,就离。或者说故意以结婚为理由,蹭男人这蹭男人那。
女人都是想找个依靠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闹离婚。
一段婚姻走到起诉,也就算到了夕阳
法律咱不懂。但我就知道一条,中间有个考虑的时期,也就是看看夫妻还有没有回旋余地,基本上是半年时间。
半年过去了,媳妇还是坚持?起诉,说明这段婚姻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到了这个份儿上,就赶紧痛痛快快的离吧,再纠结也没有意思,因为女的人的心,已经被伤透了。
一般不起诉,起诉的婚姻,心已经麻木了
婚姻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自愿的到民政局,另一种就是经过法院。当然第一种,存在个别纠纷,这种纠纷就是同愿意不愿意离的纠纷。
法院不一样,法院不管哪一种纠纷,都给你搞的清清楚楚的,不给你留矛头。说明这个时候,媳妇的心已经死了 无法复活,对你没有任何的留恋和报希望。
孩子归被告,女人对男人绝望
我们都知道一个女人不舍弃孩子是因为疼爱舍不得。另一方面是因为孩子跟着父亲怕受罪。侧面都反映出来,你这个爸爸有时候做的是不到位的。
不要叫屈,孩子三岁,女人带着孩子,基本上后路就断了。想幸福的女人一般都不带孩子。
只有自食其力,有本事有能力,然后对男方带孩子这个事情不放心。或者说另一方面,母爱特别大,非常爱孩子,加上经济条件允许,都不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你的媳妇,此时此刻,经过法院,起诉你。态度特别的坚决,然后孩子三岁,抚养权归女方,说明你这个男人确实太不靠谱了。
男人靠不住,女人自寻活路
问题细节当中描写的很清楚。刚开始你不在意,经过了半年的考验。反而内心同意了。但是搞不懂一点,去民政局离婚不就得了,为什么还要搞到法院?
第一心想,离了婚不至于闹到那个地步,因为法院得请当事人到场,是别人告诉你的,对你来说是面子上挂不住。
最后才总结出来,不如上民政局离了算了,闹那么大动静干啥?明显看出来你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没有一点点的遗憾,伤心和难过。
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基本上也沉默作为标签。心里有责任,不想离婚的男人一般口里描绘不出来这样的现象。
没有想怎么去挽回,没有想着怎么去给孩子带来更好的生活。没有想着让一个死心的女人能不能复燃!反而想着什么法简单离婚,不走复杂程序。
婚姻从一开始就说不是仅仅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家族的事情,更是两个思想不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的事情。
里面充斥着太多的因素。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影想着一个人的思想,更影响着一个人对事情的看法和态度。
就比如你们离婚这件事来说,女人的心情可以说,我很理解!带着孩子后路很难说,但是在男人的角度想到的却不是这些问题。这就是你们的差距,永远不在一个点上沟通,你想要的和她想要的,中间差一个银河系。
所以,为什么搞那么复杂?一方面,是法律上的程序,放弃当然可以撤告。
另一方面就是女人想给你断的清清楚楚,不想跟你有任何的瓜葛,把孩子也带走。最大的原因就是女人的心被你伤透伤死了。
总之,聪明的男人也不要搞清楚为什么女人这样去做,她既然这样做了,肯定有她的理由。
默默地接受就可以了,不要互相的诋毁对方。更不要以孩子为借口找对方最后,辩论。
此时此刻对你来说放手是最好的选择。人会慢慢长大。希望这一次你会学着长大,怎么去疼爱一个人,怎么疼爱一个为你生儿育女的女人。
因为有些女人,是适合有人疼的,而有些女人是不适合的。显然,你现在遇到的女人是适合的,但是机会已经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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