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离婚财产可以共有吗

法律答疑 2025-08-02 17
今天给各位分享双方的离婚财产可以共有吗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离婚的话能分多少?
  2. 老公欠罚金,房子是夫妻共有,现已被查封,离婚时妻子可分割房子吗?
  3. 有交易记录离婚后可以再买共有产权房吗?
  4. 妻子把共有财产转到娘家名下,现在我起诉离婚,可以冻结吗?
  5. 夫妻离婚后,前夫能拿婚前共有的房屋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吗?

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离婚的话能分多少?

我说他们两个就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先要参加了养老保险,才能参加缴纳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补充,交费也是企业和职工共同出钱。养老金和企业年金在未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来的,但是可以查询余额。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是可以分配的,至于分多少,全凭双方协商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某些地方可以直接抵扣房款,某些地方只能一年一取。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账户余额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有多少就可以拿出来分多少,和养老金、企业年金的分配方式一样。

公积金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离婚的话,都是不能分割的,当然也不存在分多少问题了。我们知道,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时办理公积金贷款等等,也可以退休了一次性提取出来,养老保险主要用于个人退休后按月发放养老金,这两个都是个人职工社保当中的交费项目。

而企业年金是社保之外的另一个补充性养老保险办法,在职期间交费,退休后按照计发月数发放。也就是说,退休之前,这几个都是个人交费性质的项目,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的。

个人的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离婚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的。

如果个人未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拥有的以上三金,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分割的,如果达不成协议时,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进行裁决的。

其中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属于夫妻共有的,而养老金和企业年金只有个人账户中的部门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

老公欠罚金,房子是夫妻共有,现已被查封,离婚时妻子可分割房子吗?

对于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是夫妻共债共签、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而公司债务方面,在公司独立人格的基础上,是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公司独立人格的面纱被刺破,则不再是有限责任,并且相关债务在符合刚才所说的三种情形之内的,该债务是需要夫妻以全部资产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公司经营要合规,保护好公司的独立人格,离婚时也要注意避免债务连带的情形。

而一旦公司经营不合规而存在着相关风险,您就需要一位专业律师为您保驾护航。

首先要明确一点,老公欠钱,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么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法院查封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房产被拍卖,老婆也属于被执行人范围内!

如果老婆想要与老公离婚,是在查封后,并且想要分离财产,这种行为构成财产非法转移了!也就是说无论你离婚协议怎么写,哪怕这套房产与第三方签署买卖协议也是一样,法院只会认定为非法转移财产!认为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为无效,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房产被拍卖,足够还掉老公的欠债,并且还有剩余钱款,那么老婆离婚是可以申请对剩余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上是对半分割,如果有孩子,谁有抚养权可能分配比重更大一些,因为有抚养费等!

哦哦,看明白了,先给你搬运个法条:“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也就是说你老公是触犯了刑法,被判了罚金的附加刑,这就没有办法了,法院的判决是神圣的,法院是可以查封房产的,而且拖欠罚金的罪犯是会影响到减刑和假释的。

接下来你问离婚时妻子可分割房子吗?法理上可以,还要看房子的实际价值和罚金多少了。通常配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会支持的。离婚时候当然可分割共同财产了,那房子有你老公的一半,拍卖了抵扣罚金,剩下的一半是你的,但前提是房子价值高于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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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易记录离婚后可以再买共有产权房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以家庭为单位,而且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北京市限购条件

2)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

3)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4)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几种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情形: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北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简单的说,买过房的、卖过房的、拿到过拆迁补偿的、有违章搭建的、原来有房离婚后未满三年的,都不能购买共有产权房。

妻子把共有财产转到娘家名下,现在我起诉离婚,可以冻结吗?

 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追封冻结! 一、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二、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综上所述,只要经过证明的非法转移的财产,法院会认定该财产转移产生的民事行为无效,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后,前夫能拿婚前共有的房屋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吗?

您好!

不可以。

最基本的概念是:能够拿去抵押的前提,是抵押物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如题主提到: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之后并未进行分割,意味着房子本身仍属于二人共有。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房产进行任何处置行为,包括售卖、出租、抵押等。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婚变导致的财产分割问题

在离婚的处理中,有一件事情绕不开:就是婚内财产分割的问题。

而涉及到婚内财产分割,往往“犯的错误”就是没有及时办理过户。

很多家庭,夫妻离婚之时,会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约定好财产归属(即“协议离婚”)。但是,没有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财产依然仍属于二人共有。

在处理未来财产分割的时候,仍然需要两人共同处理。这就会给未来财产变更产权人的时候带来比较大的麻烦——例如,时间久了,一方开始不配合了,等等。

因此,就会导致两个结果:

  • 一个是任何一方依然无法单独处理房产。如题主所提问的:男方无权做房产抵押。
  • 一个是未来等到真正开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可能会有麻烦。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离婚的时候,把财产分割清楚,该归到谁名下的,办理完毕

如何处理?

处理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房产“锁定”。

题主提到没有过户给子女的原因:子女未成年。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说:没有成年的子女名下不能有房。因此,因为“孩子没有成年便没有完成过户”,这个理由恐怕不成立。

这里给到题主的建议是:双方通过“赠与”的方式,将各自份额赠与给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简单解释一下:

  • 离婚协议,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一种类似“合同”的行为。但是,谁能说今后有人一定不会违背合同约定?到时候恐怕就要打起官司,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 通过赠与,可以先不过户,但是对父母双方均起到约束作用,而且这种约束作用,要强于离婚协议。

重点解释一下第二条:

赠与之后,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实际上赠与人依然有撤销权。但是——

按照《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注意上述标粗部分:父母将财产赠与给儿子,可以认为属于“道德义务性质”,是不可撤销的。

当然,如果两人做一个赠与公证,约束力会更强。

因此,这个建议的作用就是:将离婚协议中、把房产给到儿子的约定,通过赠与的方式再进一步锁定,增强对于双方的约束力

他当然不能一个人拿房产证去抵押贷款!

但是,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怎么回事呢?

如果房屋是你们共有的,离婚时也有离婚协议说明了房屋的归属,从产权归属上他是不能拿房产证去抵押贷款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他是有可能做成抵押贷款的。那就是如果房产证上写的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房屋写的是个人独有产权,如果银行审核也不严谨,或者他可以找到朋友帮忙的话,这种事情是非常有可能操作成功的。

如果银行操作严谨的话,应该是要求出具离婚协议,要看上面写的产权归属的。如果他不能出具离婚协议,那么必须你们二人同时到场亲手签字才能生效。

还有一种情况,他可以伪造离婚协议。现在银行审核这些材料,只要有就行,很少有去核实的,很多材料也很难核实,如果他伪造离婚协议,只要过了贷款审批,就可以了。

那么,假如他用以上两种情况,做成了抵押贷款,怎么办呢?你完全可以去法院申请撤消,这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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