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保险不理赔

法律答疑 2025-08-02 2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保险不理赔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商业险拒绝赔付,保险公司的做法对吗?该如何解决?
  2. 有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吗?
  3. 为什么小事故不走商业险?
  4. 非事故车辆故障保险理赔吗?

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商业险拒绝赔付,保险公司的做法对吗?该如何解决?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保险公司的商业险赔付当中,拒绝赔付了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做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依据的。但是我最近看了一份法院的判决书,想给大家介绍一下。


法院的判决书。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快速发展,顺风车是一个新鲜的事物。一辆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商业三者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提出了拒绝理赔。理由是保险公司经过查询发生交通事故时,这辆车的驾驶状态是正在营运状态,接了顺风车的单子。

当事人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取了相关证据,发现当时虽然接顺丰的单子,但是每天所接的单子数量非常的少。只是在上下班途中顺便接的单子。法院认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所接的顺风车的单子,并没有给机动车造成过多的危险性。

保险公司认为,机动车的驾驶人员从事接受风单子,无形中增加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改变了机动车的属性。自用属性变成营业属性,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

法院最终没有采纳保险公司的辩解,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的范围内承担了机动车的赔偿。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就是当事人虽然接了顺风车的单子,但是数量非常少。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

作为我们机动车的车主,在购买商业三者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是要签一份合同的。在这份合同中,对双方进行了约定,如果机动车的性质由私用改为营运的,是要向保险公司进行变更手续的,并且要重新计算保费。

因为营运车辆在道路上运行的时间要长的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大的多。保险公司认为,增加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保险公司将视合同无效。

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在保险公司,进行正常理赔手续的时候,保险公司提出拒赔的理由是充分的。但是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的,最终的判决权还是应该交给人民法院来进行。


谁主张谁举证。

在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是有专职律师的,而且机动车的车主与保险公司也是签有合约的。

相对于咱们普通的车主来说,在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对于自身的举证难度来说是非常大的。那么我给大家提一个小的建议,就是如果你驾驶顺风车,数量非常少的,平台上面是有记录的。你并不是以营业为目的,而只是为了环保的目的。在上下班的途中顺便可以接一些单子的。这样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将会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但是你接的顺丰单子太多,又说明不了理由的,我认为你败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我的个人建议。

随着我们社会发展的速度急剧,一些新生事物不断的涌现。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上,我们也是经常会遇到一些新问题。在遇到一些自己不太清楚或者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我建议大家应该查阅,相关的法院一些判决书。如果对自己有利的,可以尝试自己努力一把。

机动车的驾驶人员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如果你的机动车改变了性质,由私家车改为营运车辆的时候,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变更手续。

保险公司将会对你的保费重新进行计算,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有权提出在商业险的范围内不予赔偿的权利。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有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吗?

不会的,只要事故认定书真实有效,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进行拒赔的,保险公司一般会拿着认定书去交警校对。

交通事故索赔程序包括:

一、发出出险通知。

出险通知又称“索赔通知”或“损失通知”,是指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报告车辆损失情况并提出索赔请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如果自身受伤或有其他情况无法完成上述事项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当事人应当及时携带保险单、驾驶执照等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填好报案登记表后交由理赔人员审核,确系无误后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认真填写。

二、接受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凭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如果要求到其他地方修理,必须在托修单位估价范围内修理,超出部分,修车质量及其他后果自负。结案或修车后应在一年内将单据交回保险公司。

三、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单证。

所谓索赔单证是指能够证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情况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证:

1、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2、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6、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二)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2、残者法医鉴定书;

3、死者的死亡证明;

4、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被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7、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是有关情况公证书;

8、其他必要证明。

为什么小事故不走商业险?

因为小事故走商业险,来年影响保费上浮不划算,因为现在车险改革后,保险公司理赔是看三年的理赔记录,所以有些小案件建议不要走商业险。自己外面修修就好了。走一次保险,会影响三年的保费上浮。如果案件大,可以走保险,这样也划算点。所以小事故不走商业险的原因。

非事故车辆故障保险理赔吗?

车险能够理赔的标准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碰撞造成自身车辆或者第三方直接性损失的就可以得到对应理赔,(如加买盗抢:可理赔车的被偷被盗;如加买自燃:可理赔车子的自燃损失;如加买玻璃:可理赔车子的玻璃损害,人为造成的也是可以赔;如加买涉水:可理赔发动机静止或者运动时的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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