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方法法律是什么
医疗事故怎么维权?
现在国家整治医闹,对于患者家属来说我们在悲伤再难过,医院也会无动于衷,所以为了家人我们先要保护好自己,虽说走法律程序太过漫长,看现在形势也只能这样。先去法院立案,在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医疗过错,这样才能一步一步往下走,时间很漫长对你的身心是一个极大的煎熬,如果你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一切都不要再提。
医疗事故中维权:1、复印封存病历资料;2、通过行政调解司法救济;3、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法定患方需要提供其损害结果与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医方存在过错(包括患方病案是否被篡改)的证据。法定医方需要提供其医疗行为与患方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对患方主张的相关事实提供抗辩的证据。
医疗事故发生后怎么和院谈判?
谈判要有谈判的筹码,你的筹码是什么,医院承认他的过错了?如果没有的话,所谓的谈判是谈不出什么东西的。
所以我建议,首先复印并封存病历,如果涉及到死亡,必须尸检,如果涉及到药物的,也要封存药物,这些是最原始的证据,如果你不能确保这些都是真实的话,后期会很难办,或者是没法办;
其次是鉴定,医院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这个鉴定是极不公平的,我建议申请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这相对公平些,这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也能自行通过律师委托进行。我认为,只有能够打赢官司的,才能够谈好判,所以必须把以上打官司的证据给准备好,才能够谈好判,即使谈崩,也有打官司作为保证。
如果光顾谈判,该收集好的证据没收集好,那就没有退路了,也谈不好判的。
什么是医闹?谁负责医疗事故的善后?对善后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医闹的法律定义没见到,本人的理解,医闹是指借用就医产生或制造与医方的纠纷,以扰乱医疗秩序或伤害污辱医务人员为手段,以获取非法利益或/和扰乱社会安定为目的的非法讹诈勒索活动。医疗事故与医闹不是一回事,其善后是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与执法部门来完成。对善后工作不满意可以申诉或上诉,如果是懂法良民,多数对结果是认可的。
医闹和医疗纠纷是两个概念,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医院治疗的结果(或死亡)不满意或怀疑,如过果医院认为是医疗事故或误诊,家属和医院可以对等协商,协商不成,患者或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医院主管部门申诉提请赔偿。医院如果不承认是医疗事故,患者或家属可以委托第三方医务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属于医疗事故,患者或家属可以诉讼,所有费用包括赔偿金必须由医院承担,没得商量 ! ! ! !医闹,则是医院承认是医疗事故,按国家规定赔偿,如致病人死亡,按你日工资结算,直至退休,并付丧葬费,精神抚慰金,退还医疗费,除去这些,家属还可以和医院商谈,尽量多争取点,这也很正常,但现在医院的医疗事故必须上报,赔偿有个过程。但有的家属是狮子大开口,没了限度,不答应,砸,打,围! 有的不是医疗事故,病人送到医院就不行了,有的家属平时不怎么孝顺,到这时,表现的特孝顺,就怪医生没尽力,先打医生,后讹钱(真事)。前几天看新闻,家属认为老人不行了,大闹医院,老人还没走,就要赔偿,哪知老天有眼,医生估计也有水平,老人居然没事了,家属居然也不孝顺,跑路了,医院负责照顾老人了。医生不是神仙,有的病确实治不好,患者或家属就迁怒于医生,胡编乱造说是没给红包,就打,砸。等等,造就了一种职业医闹,雇人讹钱!说医生没医德,不可否认,确实有一些败类,但不可全盘否定啊,当我们谩骂医生时,有没有考虑医生也有七情六欲,每天面对各种面孔,也有烦躁的时候,我们可以高高的站在道义上指责医生,而自己是否就是一个遵纪守法,每天都笑言面对你身边的人呢?每年就因为不良的医疗环境而不愿报考医学院有多少高考生?本人年纪不大,各部位共动了四次手术,也没给过医生红包,恢复的也可以,不同的医生,护士态度都还好,有的还成了朋友。医院的就医环境需要群众监督和上级严格管理,对违规违纪者必须严惩。对寻衅滋事,无礼取闹的讹钱者,医闹,也需无情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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