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板不给辞工怎么办
跟直属上司闹掰了,想辞职,老板不同意,怎么办?
三个办法供你参考~
一、继续上班,年后再辞职。
冷静、冷静,平复一下心情。年终离职,并不是明智之举,年终奖、带薪假期都有可能泡汤。且,裸辞代价很大,轻则穷3月,重则穷上半年。你可以跟主管闹掰,但是还是尽量不要与钱闹掰。
既然老板不同意,那么就顺坡而下,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位上,当此事压根就没发生过,继续工作。
但是,已经给老板提出了离职,并且与上司已经闹掰。明年开工还是骑驴找马吧。因为,辞职一旦提出,在老板心中已经有一个坎。
并且,可能因为你的岗位较为重要,老板只是不想让你在年终走。第一,年终这段时间人不好招;第二,即使找到,培训也要花时间;第三,你马上走了工作脱节没人做,影响公司利益。
再有,你与上司有闹掰,有矛盾。假设他人品还差,保不齐后面的工作给你下坑。
总之,老板不同意你离职的原因很多,不只是把你当人才留你,大多是因为你的离职涉及公司利益。所以,来年还是建议骑驴找马。
二、继续上班,化解矛盾或者调整岗位。
老板把你当人才,重视你,不想让你离开。同时,我们珍惜这一位伯乐,公司待遇环境也不错,离职只是一时的情绪使然。
那么,我们也可以留下来。但是,与上司闹掰了,就需要主动与上司化干戈为玉帛。否则,三天两头找毛病,或者心理作用会总觉得他人针对你。
与上司之间的仇恨,通常就是利益、工作安排等事情,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诚恳交流,好言道歉,相互理解,把事情说开,尽量去化解矛盾。
假如,大家真是抹不开这个面儿,过不去这一道坎。那么就向老板申请调换部门或岗位,避免与该直属上司的正面接触。
另外,与上司闹掰不能化解,我们也需要思考下自己的原因。不然,换部门或者换公司都还有可能发生类似事件。是我们的错,我们就要改正。
三、坚持离职。
如果经过全面权衡,最终还是需要离职才能化解心中的情绪。那么,你可以坚持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书面提出辞职书后,在相应的时间后可以不用老板的同意,直接离职走人。
但是,我并不建议你如此操作,一是没必要给年终奖、带薪假过不去,这些都是钱啊;二是,裸辞成本相当大;三是,把一个看重你的老板伤害了,从此断了此人脉。
以上。
感谢邀请!
正常情况下与领导闹翻之后很难复合,除非你们确实有把握可以重归于好。
① 看职业发展
辞职不可取,除非你是跳槽,跳槽需要用心规划,不能因为某些事就选择离开。假设是你的职业规划,不妨借此机会勇敢地跳槽。
② 看沟通结果
如果你和领导之间还可以复合,能够将关系消除,那可以不选择离开,毕竟离开的原因也是因为吵架。如果不能和好,可以考虑调岗。
③ 看公司状况
这个要看公司当下的发展前景,老板的魄力,对你的态度综合来考虑,是否值得你继续做下去。
【蜗牛观点】
如果是个人的职业规划,选择跳是支持的,只是一时情绪选择离开,是不可取的。职业有风险,离职需谨慎。
我已递交了辞职申请,过了一个多月了,但是老板总是拖着不让走,怎么办?
三种情况,要么是领导整你,难为你,故意不开绿灯,让你求他给他好处;要么觉得你是个人才,舍不得让你离开;还有一种可能是你的工作一时找不到人接替。面对这三种情况,你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找领导好好商谈,不管什么办法,以达到目的为目的。领导也是人,你都去意已决,从感情上讲,领导也不会太难为你的,办法总比困难多。
这种情况在很多企业也是时常发生的,根据个人的阅历有以下几个原因:
1,你所在岗位目前无适当替代人员,且公司在寻找这个人,这种情况我自己有遇到过,建议和直系领导沟通,主要沟通自己想离职的原因,并说明自己离职的决心。
2,如果你的表现优异,领导希望你留下,那么可以和领导表明自己的需求。
3,领导故意拖着你,希望你把目前公司交给你的任务完成,这种情况下需要看你目前接手的工作量,如果是短期完成的,建议完成后再走,如果是需要较长时间完成,那就准备充足的交接资料,毕竟职场上,以后大家还是要有交集的,如:下一家公司的背景调查。
楼主碰到这类问题,在很多工厂都有可能发生的,原因无他,你很适合这个岗位,创造了价值,或者说这岗位不好招人,所以老板不想让你做,既想马儿跑的快,又想马儿不吃草,天下的事总得有个说道吧,这样事,笔者就以下几点建议,供你参考:
1,直接找老板,面对面直接表示,你不想干了,原因可以敷衍几句,这道理都懂的,老板也肯定会找个借口,说这原因那原因,就是不提给你马上加薪的事,呵呵,这表明你被套路了,好了,协商不成,那就按相关法定程序走了;
2,楼主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且也过了三十天了,按照劳动合同法(2012新版)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是指不管用人单位同不同意的,如果是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所以楼主完全直接跟公司要所有的工资和工作交接,这里需注意的一个细节,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你已在三十日前已递交了辞职书了,为防万一,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来确认(跟老板协商中指出来),因为你的辞职书现在公司,公司不给你,你就没有任何证据了,所以不要相信口头上的一些承诺,没证据,到时候你会死的很难看的,城市是不相信眼泪的;
3,一般情形下,公司可能不会理睬你,甚至于说你无故旷工,当自离处理了,所以这时候,你要收集一些相关证据,也是为了自己合法权益,因为公司一旦不确定与你有劳动关系,你就死梗了,在这里,笔者就再三重申,平时上班,就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与公司有关系的),就是要确保未来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证据,接下来就好办了,直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勒令公司补发和整改,如有拖延,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相关滞纳金。
在外务工,以及笔者经历的公司企业,很多是没有道德底限的,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一定会耍流氓抵赖的。更多时候,求人不如求己,平时工作中多注意细节和保留证据,知晓劳动法内容,也每个劳动者必修课。
专心护航劳动者合法权益,正确处理职场问题,从小白变专资,关注我并给我点赞,随时提供有效建议,让您职场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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