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后社保申报不了公司可以不交吗

法律答疑 2025-08-0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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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入职新公司交不了社保?
  2. 劳动合同未签,但交了社保。如果公司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3. 不办就业登记对社保有影响吗?
  4. 公司欠缴社保,个人不想追责,社保局应不应该解除和公司的社保关系?

入职新公司交不了社保?

如此新公司缴不了社保,有多种原因。或许你之前的参保单位或者你以个人名义缴费状态。那边没有停保,所以你现在的新公司是缴不进去的。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不可能同时。在多个单位交同一种社保。

或者你上家公司自离,离职到入职新公司间隔一年,期间社保是断缴的,新公司提示存在正常状态的缴存人记录,需要上家公司做离职调动封存,新公司才能缴社保。

首先我们可以先去新单位进行报道,如果你已经拿到原单位的离职证明,那可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相关的。但如果你未拿到离职证明,建议先不要办理入职手续,如果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拿到离职证明就去新单位上班的话,原单位可以要求你和新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新单位会要求我们离职之后才能办入职,否则会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涉及到公司保密协议的内容,那么如果原单位要追究你的责任,你跟新单位签的协议实际上是无效的哦。

2、然后我们需要及时通知原单位人事进行减员操作,为了不造成社保断缴应该提前跟原单位人事商量什么时候能减员,再及时通知新单位进行增员缴纳操作。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未签,但交了社保。如果公司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则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补偿。由于已交了社保,则单位为劳动者交社保一事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协商,可要求单位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补偿、另外补签劳动合同。

不办就业登记对社保有影响吗?

不办就业登记对社保有影响,办理就业登记,是为了证明该员工已经正式入职某家企业,为员工日后的劳动纠纷维权提供了基础,另外有些地区还规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前必须先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然后才能办理社保登记。

有影响。

不办理就业登记,对灵活就业和个体有影响,因为灵活就业和个体缴纳的是个人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不稳定,国家为了减轻他们缴纳社保的经济压力提出了4050社保补贴的福利政策,女性40岁,男性满50岁就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申请4050社保补贴,需要的资料就有就业登记证,所以你不办就业登记证,你就无法申请4050社保补贴。

公司欠缴社保,个人不想追责,社保局应不应该解除和公司的社保关系?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刘总您好,公司欠交社保,个人不想追责社保局应不应该解除和公司的社保关系?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你跟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并且所在的公司给你在当地的社保局开立了这个社保账户,这种情况下,在没有做减员之前都应该要正常的来参保这个社保的。

因为根据社保局的相关要求,每一个月所在的企业单位都要做一个加员或者减员的工作,那么如果一旦减员的话,就证明这个员工不在和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样一来所在的工作单位就没有责任和义务来给员工交纳社保了。

当然在减员之前,根据演员的一个时间期限,社保局基本大致可以判定出,所在的工作单位有没有正常的来缴纳这个社保待遇,比如说,你是2019年,4月份要离开工作单位,但是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从2017年以后就没有开始正常的给你缴纳社保,那么这样一来社保局是可以查询到你个人账户的一个异常的。

所以说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社保局一般会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将欠费的这部分费用补交清楚之后,才能正常的进行社保的转移。如果说欠费的部分没有缴纳清楚,那么一旦做了社保转移之后,对你来说损失的是你本人自己。所以应当要求所有的企业单位,补交完成之后,才能社保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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