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自愿解除吗(劳动合同能自愿解除吗合法吗)
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我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合同,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如果劳动者具备以下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这种情况下,个人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根据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规定,个人只有在单位破产,个人在被动的情况下失业的,并且找不到合适工作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因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在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其他条件,申请失业保险金是可以获得的。
另外,该条例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实行了失业保险金的免费政策,也给与了一定的补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失业带来的压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自己的申请可以被受理和批准。
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够领失业保险金的,员工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是因为本人失业的原因,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一年,失业不是本人的意愿,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才可以。
个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补偿金吗?为什么?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
具体法律条文请参考《劳动合同法》,学法律,保权益。我是赵律师,关注我,带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