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

法律答疑 2025-06-28 1
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汇总:
  1.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注意些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注意些什么?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注意些什么?

我以为民间借贷纠纷无论你怎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绝对不会受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债权人应该起诉于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曾联合下文,严禁公安机关受理经济纠纷案件。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起诉于人民法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予以调整。

公安机关是治安行政、刑事司法机关。

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依法将债务人诉讼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不诉不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并判决。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当事人皆可以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胜诉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以实现判决之内容。

民间借贷,有少数案件,属于以借贷名义行骗,而借到了款,这就属于经济诈骗案件,出款人可以直接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具体就是:对方当初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借钱不还或故意逃债,这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触犯了刑法第266条,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如果查明对方确实构成诈骗,就会抓捕对方,并扣押冻结追缴对方的资金和财产,但结案时,只返还本金,利息不管。譬如河南省南阳市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近日正在查办的一个案件,甲方丁某女,前几年,向乙方张某,解释说在乡下开办有一个养猪场,急需购买猪饲料,临时缺钱,并带乙方张某实地去参观这个养猪场,甲方在县城居住的单元房,也自称是自家购买的。乙方看到甲方具有还款实力,就借给甲方10万元,双方商定的利息是2分5厘,也就是25%。借款期限6个月。甲方丁某女借到10万元后,已满6个月,但不给乙方还款,并逃跑与乙方失去联系。并不再租赁原始居住的单元房,退房,还更换了手机号码,乙方张某经仔细调查,才知道甲方丁某女并不是养猪场的投资人,也不是猪场的拥有人。县城居住的单元房也是租赁的。乙方在实在找不到甲方的情况下,向本县公安机关报案,因资金较大,刑警大队立案侦办。并找到了已逃跑的甲方丁某女。甲方丁某女家找律师出面,律师向甲方提议:尽快筹集资金还本金,利息不谈。可以减轻刑事惩罚,否则在今后刑事责任追究和惩罚上,将依法判刑,司法机关不会减轻刑事惩罚。并且乙方张某男,在今后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借的钱仍然需要偿还,并且利息2分5厘,将依法收到法律的保护及支付。也就是甲方丁某女,如果现在不抓紧还本金款,今后会遭受刑法惩罚,还要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这叫:连打带罚。

【每日讲法观点】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不好向公安机关报案,除非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或者借贷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比如常见的套路贷、高利贷、砍头息或者催债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为什么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不能去公安报案?

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民间资金融通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公安机关无权介入。

公安机关禁止插手经济纠纷,因此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是不会介入的。

哪些民间借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民间借贷本身涉嫌违法犯罪

民间借贷如果本身涉嫌违法犯罪,比如借款人有砍头息、高利贷、套路贷等情形,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了。

(二)借款人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借款人有能力履行,但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就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出借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总结

公安机关原则上是不能插手经济纠纷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借款人不还钱,出借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本身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形,比如套路贷、砍头息、高利贷等情节严重,借款人能提供相应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就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另外,如果借款人在执行阶段,有能力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出借人有相关证据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