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悬赏广告是合同吗
悬赏广告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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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是单方允诺还是要约。一,所谓单方允诺及单方意思表示,就发生债的约束力,悬赏广告发布人一旦发出广告及受其约束,不考虑对方意思表示,二、所谓要约及希望对方接受自己意思表示要考虑对方意思,表示待对方承诺后,合同在成立。如果将悬赏广告定性为单方允诺,利在解决下列难题,一如果孩子拾得,遗失物虽然孩子没有承诺的行为能力,但是仍然可以主张悬赏报酬,二如果大人不知道有悬赏广告儿归还,遗失物仍可主张悬赏报酬,弊端在于需要增加一个法条,如果将悬赏广告定性为邀约,利在通过合同法一个条文搞定,弊端在需要对前述情形进行单独解释。学说不存在优劣,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解释现实生活,基本原则是结论,不能违反日常经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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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私人出具 、张贴 、 发布的悬赏广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且可能触犯法律。
第二: 公检法或者法律允许的机构、机关出具的“悬赏公告”,记住是“悬赏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约束 解释 保护。(这里不允许个人合法出具公告)
具体法律条文请自行百度,本人比较懒
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广告形式,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表示对完成广告规定行为之人,给予特定报酬的意思表示。
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要素: 1、须有悬赏人,且悬赏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须以广告方式对不特定人做出意思表示。
3、悬赏广告 ,必以“赏 ”为要件 ,否则即为普通广告 ,而非悬赏广告。悬赏人因广告行为而使自己 债务拘束。当行为人完成一定行为时 ,债务发生效力 ,悬赏人向行为人给予报酬 。报酬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至于报酬的种类、数额,是由悬赏人自己决定的。通常表现为一般的财物。
4、悬赏人所为意思表示必须包含要求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的内容。但行为不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在本次事件中,寻猫女子发出的悬赏广告是合法有效的要约行为。
因此,只要有人提供信息准确,协助该女士找回猫,完成悬赏广告约定的行为,该合同即告成立,悬赏广告的发布者应依广告支付报酬,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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