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说法:拆迁补偿,你要钱还是要房

法律答疑 2025-08-05 9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在明说法:拆迁补偿,你要钱还是要房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面对拆迁问题时,农民是否应该要赔偿?要钱之后住哪?
  2. 拆迁安置补偿时,“要钱”还是“要房”如何选择才能利益最大化?

面对拆迁问题时,农民是否应该要赔偿?要钱之后住哪?

农民不要补偿不要钱也没有房子?以后住哪?吃啥喝啥?

人都站着说话不腰疼,把你们祖祖辈辈的房子砸了,地也收了,难道还要无偿吗?为什么城里拆迁,给好几套房,赔偿百万上千万没人吐槽;农民的房子赔个几十万,一两套房子就有人眼红呢?不要怀疑,人都有私心的。自己都过不下去,拿什么去爱国?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绑架别人,捆绑别人。想想自己做了什么。

拆迁不是老百姓发财的一条路行不通。家里有2个儿子的老家有房子翻新一下60万能把衣服娶进门,老两口还得还几年的帐。进了城140万不一定能把衣服娶进家门来。现在补偿有标准一平方300,家里5口人有两个院子也就600左右个平方吧,一平方补300元有180000了,一人再给你45个平房看上去这条件很合适,两年后上房,关键是换来的200来个平方不够两套房子的,买平方要租房子要钱拿钥匙要钱装修要钱。算来算去一套房子还要贴进去10几万。谁愿意这么去做,现在的挣钱那么难。

拆迁安置补偿时,“要钱”还是“要房”如何选择才能利益最大化?

一般来说,当房屋拆迁时,通常都会有两种补偿方式可以选择:一是要钱(货币补偿);二是要房子(安置房)补偿。因为如果让你拿这个补偿款去买商品房,一般来说都是不太足够的,因为就市面上的定价而言,安置房与商品房的价格实在是差太多了。

此外,虽然安置房的户型、小区绿化、物业服务、小区配套等可能都没有商品房的小区配套好。但是,此处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安置房的房屋土地是属于国有划拨用地的。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可以无偿使用。也就是说,若你的安置房是没有使用期限的话,那么是可以无偿使用的。

而商品房的土地属于出让用地,一般居住使用年限最长不能超过70年。当然,就现在的法律和情况来看,当个人的房屋出让用地到期后,也是可以继续续期的,也就是说,你的房屋只有续期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选择货币补偿

如果你家在拆迁之前,就已经有其他房子能满足居住需求了,即属于“除现有拆迁房屋外,还有其他房产”的情况,那么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建议可要拆迁补偿款。

为什么呢?因为毕竟你的房子已足够居住,可以拿拆迁款进行理财、理财或者改善生活水平,也可以拿拆迁款去购买其他商品房进行理财。最重要的就是,房屋补偿的房源大多都是安置房,一般都有规定期限的限售规定,很难进行转卖,即使能够进行转卖,手续比较多。

除了根据拆迁户本身有没有房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外,还可以根据拆迁房的地段来考虑。如果你所居住区域是成熟片区位置、地段好,并且可以原地回迁不需要迁往偏僻的地方,那么还是要房好,因为这样一来,房子无论自住或者是用来出租都很好。

如果你本身居住的区域也不是什么好地段,还是原地回迁的话,那么还是建议要钱较好,因为这样可以选择用这笔资金在更好的地段进行居住。即可以这笔资金来购买更好地段的房子。

其实,无论你是选择选择房屋补偿(产权置换)还是选择货币补偿,都是你个人或者是家庭的选择,小编只是给予房屋拆迁补偿相关内容的讲解以及优势分析供你参考。但还是希望大家早日都可以住上自己心仪的好房。


“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理论上讲,选择“要钱”和“要房”在签订动迁协议时,这个“钱”与“房”其实是等值的,在表面上,不存在吃亏或不吃亏。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不讲大道理,我还是按照上海动迁的实际事例来说明一下。

某年上海虹口区某地块旧城改造,张先生一家的旧房按照公示的动拆迁标准,得出一个补偿总价是110万,因子女成婚等原因,如要房,可以要一套二房70平方米,一套一房50平方米。

当时有三个动迁安置房的基地可以选择,一个在青浦新城,动迁安置价为7500元/平方米;一个在浦东三林,动迁安置价10000元/平方米;一个在宝山顾村,动迁安置价8400元/平方米。


如张先生选择全部货币化安置,则可以拿到110万现金,自由选择购买住房。

张先生如选择两套均在青浦新城的住房,则房屋总价为7500元×(70+50)=90万,张先生一家得到的是一年后交付的两套青浦新城的住房+20万现金,以及一年过渡期间的租金3000元×12月=36000元。

张先生如选择两套均在浦东三林的住房,则房屋总价为10000元×(70+50)=120万,张先生则必须再另行支付10万后,张先生一家得到的是一年后交付的两套青浦新城的住房,以及一年过渡期间的租金3000元×12月=36000元。

其他选择方案,规则依旧……

那么为何“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关键就是动迁安置价是当时政府核定的安置房产的成本价,与市场二手房存在天然的差价,这个差价还不小,每平方米差价在2000元以上,等期房变成现房交付时,一般安置动迁房区域的商品房价格往往也会有5-10%的涨幅,差价就更多了。

不过,安置动迁房要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3年才能上市交易。


由于三年后的房产价格的不确定性,会让部分动迁安置房业主,选择与下家提前签订买卖合同,在允许安置房上市交易转让时,再正式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这个做法一直存在,但是合同因为违反国家法规,实际上是无效合同,对合同双方都有法律风险。

关于在明说法:拆迁补偿,你要钱还是要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