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给经济补偿

法律答疑 2025-08-07 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给经济补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残疾人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经济补偿?
  2. 伤残员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3. 终止和解除劳动证明书能领经济补偿金吗?

残疾人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合同期满后不再与残疾人签订合同,如果该残疾人的残疾为原签劳动合同之前的,合同可以终止,不需补偿,如果残疾人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约接触,需赔偿劳动者。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伤残员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受到工伤进行伤残鉴定,有伤残级别的员工离职有补偿金。没有进行鉴定或没有评定上伤残级别的没有补偿金。如A和B两人都受了工伤,A进行了伤残鉴定并评定了级别,那么A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伤残级别给予A一定金额补偿。反之,B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或没有评定上伤残级别,B离职是就没有补偿金。

终止和解除劳动证明书能领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领经济补偿金?这里主要根据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具体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签有劳动合同固定期在到期不再续签的不予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否则要给予经济补偿。

二是因单位原因提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因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指合法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或劳动者在外违法犯罪被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经济补偿。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给经济补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