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物品立案标准是多少

法律答疑 2025-08-09 2
大家好,关于丢失物品立案标准是多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丢失物品立案标准是多少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丢失价值多少钱的物品公安才立案?
  2. 遗失物品立案标准是多少?

丢失价值多少钱的物品公安才立案?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遗失物品立案标准是多少?

如果是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应该是不足以立案的。

立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已经发生刑事案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丢失钱财的多少对立案没有影响。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丢失物品立案标准是多少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