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法律答疑 2025-08-0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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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出了工伤不能进行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2. 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受工伤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3. 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规操作吗?
  4. 和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了伤,算工伤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出了工伤不能进行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而且,不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没签劳动合同不一定不能认工伤,你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你为企业提供劳动,企业自用工之日即与你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也考虑到实践中还存在大量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实际用工的的情况,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特下发一则通知,《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例如劳动者可以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打印个人历年缴费明细(有缴交社保),到公积金中心打印住房公积金单等记录(有缴纳公积金的),提供有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人员签名的工资单或者工资转账银行流水清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另外还可以提供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等证明,这些材料最好是盖有企业公章,证明效力就比较高;(4)考勤记录。例如劳动者可以提供公司使用软件的打卡记录,加班安排通知等;(5)以上证据都没有,就只能提供其他动者的证言,让两名工友给你作证,

除了以上提到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外,还有其他一些证据,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举证,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行,大可不用局限于原劳社部所下发通知的那几种凭证,比如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企业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还有就是到税务打印个人完税证明等,都是可以的,另外提醒下劳动者,如果无法搜集到证据的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此外劳动者平时工作也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

我上礼拜申请的工伤认定,情况和你的差不多。没有劳动合同,有证明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明也可以的,买了工伤保险也可以,工伤保险可以去公伤部门查,公司买了应该也会告诉你,工伤医疗费用谁出的,公司出的那么就会有处理的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等等,都可以做证明,有这些东西差不多就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地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受工伤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必定单位也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所以,你是享受不了工伤待遇的。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该怎么办?

  • 1)收集能够证明你在工地干的有效证据。比如,发的出入证、同事证明等。
  • 2)如果你是仁义之人,直接跟你的老板摊牌,说是要求按照工伤待遇标准,给你补偿。如果老板愿意跟你谈,也别管实际应该得到多少,你觉得能说的过去,见好就收,免去更多的扯皮事;如果你的老板根本不理你,或者纯粹是忽悠你,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3)投诉后,劳动部门会给你们协调,协调成更好;协调不成,劳动部门会出具仲裁书。如果你的老板配合劳动部门工作,更好;如果不配合,迟迟不支付仲裁的赔偿费用,你多去劳动部门找几次;必要时,找他们领导。被催得烦了,政府部门有办法让你的老板出钱。
  • 4)如果以上招数仍不见效,你只能拿着仲裁书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具体程序,直接到法院办事窗口询问;对于农民工的事,他们会详细给你指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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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规操作吗?

是违法行为,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和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了伤,算工伤吗?

和单位未簽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了伤,算工伤吗?回答这个问题要先从劳动关系说起。什么叫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所形成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表为:一方面,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分配和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劳动;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且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只要具备上述特征,双方即具有劳动关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作出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却有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自己的责任,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于是出现了你提出的一个问题一一和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上述特征,和单位尽管未签合同,但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了伤,当然算是工伤,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但是,必须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可由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或者亲属申请。伤者治愈后还必须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待遇。如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不认可工伤并不申请认定工伤和伤残鉴定,也不支付治疗费和工伤待遇,你就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主张你的权益。

前面说的是正常情况,现实生活中还有以下几种情况,虽然也是工作中受伤的,却不能按工伤处理:

一种情况是在工作中或者工作前喝了酒,违章作业等情况下受伤。

另一种情况是你与该单位既没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如从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该单位工作中受了伤,只能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第三种情况你与该单位只是就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结算劳务费或工程款给你走人,双方再没有关系了,虽然是工作中受了伤,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处理,只能用民法和民法通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处理。

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了伤,算工伤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为了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首先开宗明义,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否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要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成立。法律是这样規定的,但发生了事故,或出现劳动纠纷之后,就会发生扯皮现象,如果劳动者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老动者就会吃亏。所以,法律規定,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确立。

二,工伤与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属于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很关键的。我们说的工伤,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身体在正常工作中所受伤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工作中受了伤,那肯定是工伤。关键是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对建立了劳动关系都没有异议(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异议),工伤的处理就可依据社保法相关規定进行处理,就没有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已建立劳动关系 处理起来就很费周折,甚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因此受到损害。所以,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后,要特别注意收集保存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各种证据。如,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资记录、发放工资的条子、厂牌、工作证、工作服、相关视频、录音、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同事工友证人证言等等。当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时,就要要拿出证据到仲裁委员会去仲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依据社会保险法进行处理,这些都是亡羊补牢。当然,最好就是入职时就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三,工伤的处理,医疗费,伤残鉴定,伤残补助等。劳动关系确定以后,相关的处理,就按照社保法有关規定进行。

综上所述,你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依法也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在工作中所受意外伤害(机械伤、外力损伤等),就应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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