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临时工劳动合同怎么写才合规
聘用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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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为了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往往会采用两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其一,劳务派遣,按以前的叫法又叫“临时工”。
用工单位只是负责为派遣工提供工作岗位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管理,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单位签订,而与用工单位无关,用工单位最多只会与派遣工签订劳务协议
。
其二,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结算薪酬,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此种用工形式,用工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口头签订协议,而无需订立书面合同。
首先更正一下,现在从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了,从签合同的角度上说,有三种称为:固定劳动期限合同;不固定劳动期限合同.和完成某一任务劳动合同。
所以聘用工人只有时间上的长短,所有工人的法律上的权利都是一样的,不能因为时间上有长短而有区别。
聘用工人,劳动合同应该在工作之日起,至一个月内完成。(不签劳动合同肯定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与应聘者,共同协商完成,任何的霸王条款应聘者都可以拒签。
在外打工者必须知道的权利:一.必须签劳动合同,这是您法律权利的保证。二.法定假日有享受两到三倍工资的待遇。三.公司解聘与工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四.工作满一年的,有享受(一天)年假的权利。五.公司必须为工人办理三险或五险。……其他还有很多,具体可以查看《劳动法》。
临时工签聘用合同合适吗?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
聘用合同常用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签订聘用合同以确立聘用关系;现实中也常见于用人单位内部提拔时,签订聘用合同以明确任职期间的权利义务;也偶见于离退休人员与企业之间,签订聘用合同以明确雇佣期间的权利义务;企业聘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技术人员,也可能签订聘用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
如你所说自己的身份是“临时工”,签订聘用合同,应该属于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性质,这样签是不对的。
自用工之日起,员工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而非其他性质的合同。即使像你这种情况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劳动关系仍然不会改变,不会因为签订了其他名称的合同而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当然,所签合同的名称还是相当重要的,比如外卖平台公司与外卖人员之间,如果签订是的劳动合同,那么正常就会认定劳动关系;如果签订了其他合同,则往往就不会认定劳动关系。
你所说临时工,目前在劳动法律上这种说法不正确。《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在用人单位的各类员工应享有相同的权利,过去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仅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合同分三种:有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范围不同
聘用合同的适用范围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则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的使用主体是企业,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与企业,另一方则为劳动者。
2.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费》等。而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所以双方的法律依据不同。
3.使用期限不同
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期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在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在三年以上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聘用合同则不同,试用期最长可以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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