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拘留申请时间的期限是多久
- 法院强制执行有拘留一个月的吗?
- 2020强制执行拘留标准?
- 民事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才能拘留?能连续拘留吗?
- 民事纠纷法院判决后公告送达被告,公告期是多少天可申请强制执行?在公告期间内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拘留被告?
- 强制执行申请拘留后,还不给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有拘留一个月的吗?
答: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拘留一个月。拘留一个月是违法的。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拘留最长十五天,超过十五天就是违法的做法,何况拘留一个月更违法,法律还规定不能重复拘留,拘留是让被拘留人改正错误,促使案件的执行,执行工作必须按法律规定办理,不能做违法的事,拘留一个月必须改正。
2020强制执行拘留标准?
2020年强制执行拘留标准: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在法律意义上,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车辆、应收账款、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等财产;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3、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民事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才能拘留?能连续拘留吗?
民事强制执行,在下述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给予拘留处罚:
一、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依据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拘留不可以连续拘留,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期限有明确规定,15天。
依据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民事纠纷法院判决后公告送达被告,公告期是多少天可申请强制执行?在公告期间内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拘留被告?
1、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缺席判决后,仍需要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如果不能采取其它方式送达的,法院要进行公告送达。 2、具体多少时间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还要看判决书的送达情况。 在向被告送达判决后(如果是公告送达的,公告时间为60天),如果被告没有在十五天内上诉,又没有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会有一定期限的自觉履行期(一般为十到十五天时间,以判决书判决为准)内自觉履行的,超过自觉履行期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3、如果被告上诉的,则需要等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并判决后,根据判决情况来处理。
强制执行申请拘留后,还不给钱怎么办?
1、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对被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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