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借款合同还要写借条吗
借条上标注了现金方式还需要其他举证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因此,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资金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出借资金的借条后,即表明借贷关系成立。因此出借人不需要再举证。
如果是以转账方式,那么就应该举证转账记录。
买卖合同可以不写借条吗?
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不需写借条,买卖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主要采取交付预付款或定金的方式,让买卖合同成立。
在合同中注明预付款或定金的数额和收款人姓名即可,待标的物交付后,货款付清买卖合同终结,如果出现尾欠款的情况下,债务人可向债权人就尾欠款的给付出具偿还的最后期限及违约责任。所以不可能出现借条的情况。
买卖合同根本就不要写借条,买卖合同是一种交易行为,买卖合同双方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他们属于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因此不用写借条。买卖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能写的是欠条而非欠条。如果合同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可以向对方写欠条。
如果买卖合同中有欠款的相关内容,并且有具体金额、约定具体清偿债务日期等基本要素,那就不需要再写欠条了。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这些内容,肯定需要打欠条,确定这些内容。
只要他承认,就是有效的,如果不承认了,显然该借据是欠缺法律要件的,没有签名和日期,怎么能叫借条呢
签订借款合同后还需打借条吗?
借款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合同关系,除了合同栽明给付完毕了,还不能视为给付完毕。但收条、借条则是给付的凭证了,视为完成了交付给与了。 你这个合同与收条没问题,但又出了一张借据,这就有了风险了,可能会出现混淆情况,而且没有写明贷方的固定人,这样如有第三人或他们凭据讨要时则是证据了。 你这事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收回原手续,重新履行规范的借贷手续,规避风险。
误将借款协议当借条,如何区分借款协议与借条?
谢邀。这个问题初看很无聊,其实挺实用的。
借款协议与借条最大的区别是借款是否已经履行。
借款协议是出借人与借款达成借款的合意,一个愿意出借钱,一个愿意借钱,双方签订一个借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这笔钱是否借出去了,什么时候借出去的,还是不确定的。说简单点,就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可以反悔,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话,一个可以不借了,一个可以不要了,可以不履行的。
借条呢?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般写借条时,钱都已经借到了,不存在不履行的问题。因此,借款协议是尚未履行的借条,借条是已经履行了的借款协议。就像签了购房合同,房子不一定是你的,后面还有过户手续呢,只有过户了,才确定房子是你的。
如何避免借款协议的法律风险呢。律师建议,签完借款协议,抓紧督促对方履行相关义务。尤其是出借人必须保留银行转账流水等书面凭证。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借款协议加上转账记录,就形成完整的借钱证据链条,这时借款协议就等同于借条的作用了。
借款合同和借条有区别吗?有哪些区别?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协议、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谢邀。借款合同与借条有相同的地方,但是两者又有区别。
相同点
借款合同与借条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依据,既然签订借款合同、借条,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和责任双方都已了解。
不同点
成立的方式不同: 《合同法》里写了,“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借条和借款协议可以同时签吗?
是的,借条和借款协议可以同时签署。借条是一种证明借款事实的文件,记录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信息。而借款协议则是双方在借款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包括借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签署借条和借款协议可以确保借款双方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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