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如何证明工资
工伤赔偿个人工资是交社保基数的工资吗?
工伤赔偿个人工资是交社保基数的工资吗?
不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实际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为缴纳基数,在实际中,有很多企业在给员工办理社保申报缴费基数时,出于节约用人成本,并没有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社保,而按最低标准社平的60%缴费,这样社保缴费基数就会和本人工资不一样。当然可能也存在低于60%社平和高于300%社平的工资。如果工伤工资支付和社保缴费基数一样,明细存在问题。
所以工伤期间的工资是职工在职时的工资待遇。
受到工伤后,单位不按照工伤待遇开工资,怎么办?
您好,
受到工伤后,首先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获取工伤认定书后,若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待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受到工伤后,单位本应依法给受工伤员工按正常出勤工资待遇发放,
如果遇到单位不发或不按照这个标准发放工伤待遇,可以这样做:
1.首先,先找企业负责人协商,并说明工伤待遇不合理,
2.如果经协商,企业负责人仍然不予按工伤待遇办理,那么,先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处理.
3.如果人社部门未处理或未处理到你满意的结果,可以向当地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工伤的认定,是要有医院的证明。你保留好治疗证据。一方面与公司沟通,要求全额报销工伤医药费,并要求支付工伤期间的基本工资。若公司不处理,可以到你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请求劳动仲裁解决,最后,只能上当地的法院起诉。没有钱的话可以在当地司法机构请求法律援助,帮你打赢这个官司。
你好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在工厂不小心因为工作受伤不能正常上班。老板又不给你发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因为你在工厂受工伤厂里是有这个义务给你发工资。厂里还需要给你垫付医疗费用。04年的时候我在一个小家具厂上班不小心把我的手指头给弄伤了而且受伤很严重伤到骨头了。当时厂里老板也不给我发工资也不给我出医疗费。后来我到劳动局告他,他才发工资给我出医药费。我们农民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谢谢
视频加载中...工伤期间算出勤吗?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1、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不需要出勤,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既然是认定了工伤,那么受伤后必须接受医学治疗,在整个治疗伤愈前所耽误的出勤期,都属于病假考勤。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假期及假期工资计算
工伤发生后,治疗期间算工伤,
治疗结束后,以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所给的时间为限。超出算缺勤。
工伤工资:最低工资1895 元/出勤天数 26/8 小时 x1.5 倍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因公负伤期间,工资是照发的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休养不叫正常出勤,法律上叫“停工留薪”,决定停工留薪天数各地不一,3个月到24个月之间,以当地劳动部门为准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实践中,往往是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中,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所以说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的实际工资而后者是工伤职工的缴费工资!
工伤休息时没有开休息证明,厂里发了工资条,却没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看了以上回答都是错误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必须要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疗诊断休假证明,一般三甲医院的不行,企业不开工资没有任何问题,受伤员工要尽快去医院补假条,找单位领导沟通,不要听所谓找社保部门,劳动监查,因为工资是单位发,不要把事情搞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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