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怎么规定的
证据确凿的被告人犯罪了,为什么律师还要替被告人辩护?
这个说法是被人单纯的看成了律师是为被告人服务的了。
其实,按照的法律设定的意义看,律师有几方面职责:
一是律师要通过庭审宣传国家法律,让法律人人知晓,进而人人守法。
二是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的实质是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使案件事实更加接近和还原真像,不出现冤假错案。
三是律师在证据确实的情况下,仍然为辩护人辩护是充分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发现和提示法庭有利于被告人的案件情节和事实,从而由法庭斟酌量刑轻判。
四是提问中所说的证据确凿,仍然是公诉一方的单方认定。单方认定并不完全就真实正确,仍然有必要通过律师提出相反意见进行质疑查证,只有达到控辩双方均无保留意见的认为证据确凿了,才可以说是按照法律规定是证据确凿。即使如此,也仍然不能完全保证就是绝对的证据确凿。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便我们认为案件证据确凿,仍然有必要有律师的参与辩护。
谢邀!
事实证明,当年很多证据确凿的案件,都出现了重大问题。
怎么看待证据确凿?二审法院维持了,算不算?再审法院也维持了,算不算?
二审法院的法官水平高不高,再审法院的水平高不高?
他们的法律水平和素养,比吃瓜群众高吧?
但是聂案依旧产生了,呼格案依旧产生了,看看霸州灭门案……
律师不能让有罪的人逃脱法网,也不一定防止冤案的发生。
但是,这是一道防火墙。
在法律越来越多,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这道防火墙就变成不可缺少的了。
在法院判决没有生效以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更别扯什么证据确凿。楼主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还来提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叫被告人?为什么不直接叫罪犯?搞清楚法律关系,就不会纠结于律师为什么要替被告人进行辩护。法院都还没有定人家的罪呢?你就给人家定罪了?
1,没有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证据是否确凿,是难以确定的;
2,即便能够确定某人已经构成犯罪,也有区分罪轻还是罪重、此罪还是彼罪,一罪还是数罪的必要;
3,没有律师辩护的刑事案件,诉讼结构是不平衡的,被告人难以获得公平、合法、合理的处理。
辩护,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哪怕他十恶不赦,但审判的时候依然有请辩护人的权利。
国家制定这个法律,本意上是避免假案冤案的发生。
因为有时候看似证据确凿,实际上不一定是确凿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冤案平反的事情了。
辩护律师就是为了制衡公检法这样的国家机器,尽最大可能减少冤案错案的概率。
但是,现在刑事辩护律师好像失去了这个作用。原因是,尽心尽责律师的太少了。
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绝大多数就是走个场而已。
家人请的,很多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就是给家人看的,说看吧,我尽力了,你钱花的值。对于被告人的辩护,则基本是走个场。
更有些律师,则是为了钱,为坏人脱罪。有的甚至是为坏人和法官之间连线搭桥,从而逃过法律严惩。
被告人不认罪但有证据证明其有罪,作为辩护律师应该如何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反之就是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就能对其定罪量刑。所以,你做无罪辩护,不能只凭无嫌疑人口供作为依据,还要通过案件的证据链条是否完备、充分上考虑。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有罪的,可以考虑无罪辩护;现有证据充分的,考虑有罪辩护。律师会不会出卖当事人的犯罪证据?
答,律师是不会出卖当事人的犯罪证据。
律师有律师法的约束也有律师职业道德,在聘请律师时除需要经过律师事务所外还要同被聘律师签订代理协议书,如果律师在代理中有出卖犯罪证据的事况,你可向其主管的司法局或律师协会举报,查证后,是会得到严厉处理的。
为什么有的律师不愿帮取证?
有些律师可能不愿意帮助取证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性。
首先,取证过程可能非常繁琐和耗时,需要大量的调查和收集证据的工作。
其次,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到敏感或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可能担心自己无法胜任或面临风险。此外,有些律师可能有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无法承担额外的取证工作。
最后,律师可能认为取证对案件的结果没有重大影响,或者他们认为其他方面的工作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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