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
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吗?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合同结尾处的甲乙方相应位置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必须盖公章+法人签字;被雇佣员工签字)即可。不用劳动局盖章。除非你和劳动局有雇佣关系要签订合同,这样的话,劳动局要在合同上盖章,因为他是甲方,你是乙方。
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局盖章是否有效?
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领域,要明确一下,我不是法律专家哦。但是,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是需要经过劳动局盖章才能生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约定,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和认可,并且需要经过劳动局的审核和盖章,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局盖章,一般来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合同条款来判断。如果你有关于劳动合同的具体问题,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相关机构哦。
希望这个回答能帮到你,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局盖章,在法律上并不影响其有效性。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经过签字确认即视为生效,盖章并非必要条件。但是,劳动合同没有盖章可能会影响其证实和执行。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缺乏盖章的合同可能会给纠纷的解决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
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劳动合同双方可以选择公证或者其他证明手段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解除劳动合同上劳动局需要盖章吗?
不一定需要。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盖人事专用章是有法律效应的,不一定非要盖公司公章和劳动局公章。一般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盖章的,并具有法律效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要入离职员工档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扩展资料:劳动者辞职流程和注意事项劳动者想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什么情况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盖章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