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人受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怎么赔偿)
民法典超时加班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吗?
超时加班是不能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劳动报酬的,可以以此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以加班超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于法无据,不能支持。
不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迫劳动者加班并且威胁到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即使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也不会自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一方的主动行为,不可能自行解除。
民法典规定超时加班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区分具体情况 。《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了这个限制,则违反了《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如果存在强迫加班,则可以引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规定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仍然依法支付加班费,那劳动者只有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迫使用人单位不安排过多的加班。如果不给加班费,则可以用这一条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30天通知,结走所有工资(包括未支付的加班费),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职工个人的权利,不管是否有超时加班的状况都可以随时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厂拖欠工人工资,拖一半发一半,工人能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足额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如果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根据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来计算,如果工厂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
单位合同工人得了重大疾病,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理解为:发现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另行安排该员工其他工作,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用人单位才可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的,能否直接认定属于“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定情形,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这个事实就说明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因为该劳动者需要休养,即不能上班也不能工作,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种观点认为,继续递交病假条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应先与之协商或直接安排该员工从事其他工作,如果其不能从事相关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即未经“调整工作并考察是否胜任”程序而直接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
第三种观点认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应当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处理。即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所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负有举证义务,即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上海地区目前基本上仍按第一种意见执行,但在2013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也按第二种观点作出过判决,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鉴于以上司法实践,建议用人单位先走适当合理“另行安排工作”程序,如果员工仍不上班工作的,再通知解除合同。以上内容来源于
医疗期满后仍递病假条的,单位是否有权直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