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法律答疑 2025-08-1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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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伤脱臼赔偿标准?
  2. 工伤处理后留下后遗症怎么办?还可以申请赔偿吗?
  3. 工伤截肢赔偿明细?
  4.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5.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但有后遗症,公司该怎么赔偿?

工伤脱臼赔偿标准?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处理后留下后遗症怎么办?还可以申请赔偿吗?

如果你的伤情没有超过1年就可以按下列程序进行:你好,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截肢赔偿明细?

通常情况下,截肢通常属于六级工伤。由于手臂截肢导致六级伤残的劳动者,一般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是十六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

治疗结束后,患有六级伤残的员工难以安排工作的,要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六级伤残的津贴一般是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单位还要继续给劳动者交社保。

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依旧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是基于对职工人身造成伤害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和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并且以工伤存在为前提,对职工个人实行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的则是职工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职工非主要过错情况下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才能请求工伤赔偿,如果人身伤害事故是由职工本人故意或者主要过错造成的,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则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但有后遗症,公司该怎么赔偿?

第一、需要住院么,如果需要,将有停工留薪待遇(一般只有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住院护理由单位负责 第二、如果治疗工伤需要住医院,在停工留薪期仍然不能治好后遗症的,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第三、就是如果后遗症导致伤病复发将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好不要出现,这待遇最好不享受)

第四、公司赔偿你的不多 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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