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适用法律讲座(劳动合同法讲座精讲版)
如果老师与家长签订有偿家教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老师与学生家长签订的有偿家教合同违反了国家的“双减”政策,有偿家教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的本质,是规则,合理的规则是受保护的,反之则不受保护。
合同,自然也在此列。
目前,国家对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态度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不准。一旦发现教师有这种行为,轻则受降级处分,职称工资降到最低,重则开除公职,吊销教师资格证。每年都有专项整治,而且已经是常态化了。因此,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是违规违法行为。
家长为了提高孩子成绩而聘请教师,也是合理的行为。目前有很多家长也努力寻找这样的机会。找在职教师补课则有违规之处。
所以,这种合同一定不会受法律保护。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教师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大概可以归为自由职业者。平时就是以辅导学生为工作。这种情况是合规合法的。如果家长找这类教师对孩子进行辅导,似乎是不违规违法。这种合同,应该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最近国家出台的双减政策,对课外辅导提出了异议,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所以,时间和地点非常重要。如果违反了双减政策,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受保护。
第一种情况:和公办教师一对一签订。教育法规定公办教师严禁有偿家教,所以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第二种情况:一个老师(非公办教师)对多个学生同一时间进行辅导,签订多份劳动合同的,应该属于办学,有办学资质的不会签这样的合同;没有办学资质的,签的这种合同没用,按非法办学给你算。
第三种情况:(非公办教师)一对一辅导,应在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所以应该在合同中要有明确要求,不能违反“双减规定”。前期新闻就有孩子举报的,所以还是严格遵守规定。
界定一对一是办学还是劳务是模糊性的。
民法典与劳动法的衔接与适用?
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废止了九部重量级的法律,足见民法典颁布带来的影响,但被废止的九部法律中并没有劳动法1。因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被认为是各国社会法的主干和典型代表,不属于纯私法的范畴。虽然民法典与劳动法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在法律适用方面,目前主流观点认为,以民法典为代表的民法与劳动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在这个主流观点下,有必要探讨民法典的原则与劳动法原则的异同及适用。
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吗,有法律效力吗?
可以。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劳动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劳动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部门,加盖劳动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