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时间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法律答疑 2025-08-21 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职工上下班时间受伤能认定工伤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别的工作岗位上受伤算工伤吗?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是否都能认定为工伤?
  3.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如何处理?

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别的工作岗位上受伤算工伤吗?

属于工作原因的,即到别的岗位上也是工作的一部分的,遭受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是否都能认定为工伤?

感谢邀请!一位98年就获取广东省劳动保障局企业劳动力管理资格的老人事很高兴为你回答:

1、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若果是因工作造成的伤害,这肯定认定为工伤,即使是上下班途中都包括。

2、若果是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这不属于工伤范畴。

3、若果是故意自我伤害更不属于工伤。

4、若果是受他人故意伤害,这要根据轻重,要么单位内部规定处理,要么报案处理,产生大的纠纷还可以当民事或刑事处理。

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领导给加工作量,叫我搬运旧布草,一包一百多斤,而我是搞pA卫生的,而我的体重才五十公斤,连搬了两晚上,第二天晚上感到腰酸痛,第二天早上下班就跟经理说了,然后去医院检查是腰间盘突出,腰肌劳损。这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如何处理?

1、首先,需要确认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按现行规定,不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公司起诉到法院。公司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肯定不能算工伤。轻则按厂规厂纪进行处理,重则由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罚。

但是,如果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被打伤则要按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打架斗殴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打架受伤到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程度,就应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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