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和解能提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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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双方和解后是否可以撤销,法院必须执行吗?
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和解之后不可以撤销执行但是可以中止执行,如果你们公司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约定,对方可以就调解协议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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