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处理的方法有什么
商标出现纠纷该如何处理?
对于处于公告期的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于已公告的注册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遇到商标争议该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一条:“...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这里规定的“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在他的商标以后又注册同样的商标,或者是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的争议。
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或同种商品由于商标类似引起消费者的误认,所以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是争议人认为在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权益方面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或者在不同种、非类似商品上与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相似,并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导致争议人和相关公众利益的损失,从而提出的限制被争议商标所使用的商品范围或者撤销被争议商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一条:“...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这里规定的“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在他的商标以后又注册同样的商标,或者是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的争议。
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或同种商品由于商标类似引起消费者的误认,所以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商标争议,指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发生争议。工商行政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申请商标争议具有三个条件:
1) 申请争议的人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注册的日期先于被争议人商标注册的日期;
2) 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且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3) 申请人被争议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争议评审程序如下:
申请人须依商标法细则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列出争议理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
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
有任何知识产权的问题都可以私信我咨询,点击右上角【关注】按钮了解更多。
我是刘小妹,资深知识产权人,十年行业经验,帮助客户成功注册商标近万件,国家商标总局备案代理机构,为创业者和企业家提供专业的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和服务。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争议处理的方法有什么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