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几个月?
交通事故中受伤,保险公司赔偿几个月要看受伤部位及具体伤势情况。轻伤是比较笼统的概念,同一处伤情,即使都是轻伤,因具体情况及个人体质不同,其所需要的休息期、护理期及营养期也不一样,更不要说不同部位的伤情了。交通事故受伤后,在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与伤者协商确定休息期、护理期和营养期。
如果双方对上述“三期”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法医鉴定。
1、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
2、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资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5、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理。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应当根据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医疗救助的结果据实赔偿,如果驾驶人员不存在违法相关法律情况下的,一般可以由保险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保险赔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因此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司法机关诉讼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合法的赔偿。
惠徐保理赔有时间限制吗?
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1)如果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的责任,投保人向法院起诉主张理赔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知道保险公司不理赔时开始计算;
(2)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逾期不履行判决书的,投保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2年
保险理赔是否有具体时间的限制?
在保险法中的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三条规定:“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2、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3、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
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
,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4、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有时间限制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