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工作时间已过一年,能向单位索求什么补偿?
- 签3年劳动合同,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公司该如何补偿?
- 公司上班超过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告公司要求双倍赔偿,有胜算吗?
- 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双倍赔偿吗?
- 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为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工作时间已过一年,能向单位索求什么补偿?
我按实践中处理的方式来回答你,可能各省会有差别。首先要赔偿的话意谓着要辞职了,辞职理由是公司没给你交社保,那按你的描述是工作一年多一点,可能的是你经济补偿金有1.5个月工资。然后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有十一个月的工资。最后是失业保险损失,可以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额看你当地你标准了。下次问的时候能把工作时间具体写出来就更好了,那能精确计算,现在只是根据描述大概说下可能有的。
1.首先说没交社保:
要求单位补交,如不能补交可以折合成经济补偿。
2.超过一年时间没签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不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可以要求单位补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我是阿莲,15年销售工作经验,欢迎关注我。为你的职场问题答疑解惑,有问题欢迎留言。
没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工作时间已过一年,能向单位索求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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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交社保这事儿其实挺坑爹,因为单位把本该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占为己有,而同时,职工因为没有缴纳而失去了医疗和养老的保障!
有的朋友可能觉得无所谓,本来工资就不多,扣完社保就更少了,不交社保到还能多发点,
对于有这种想法的人,
你要知道,社保费可不是你一个人交的,是单位和你共同承担的,而且单位交的比例比你自己交的还要多!
举个例子,工资5000,坐标北京,假设个人缴纳社保的总比例是10.2%,也就是510元。而单位给你缴纳的总比例是32.3%,也就是1615元!
单位缴纳的比你自己缴纳的3倍还要多!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给你缴社保,虽然你每年可以多6000元,但是单位却为此省下了2万元!而这部分钱本来也是你应得的!
那么我们如果遇到了公司不给交社保的情况,到底该咋办呢?
首先,你要知道,如果单位不给你交社保,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承担此项义务。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把之前没交的社保及时补缴到社保经办机构。
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要不等你年纪大了,没有医疗和养老的保障会很麻烦!看病不能报销,退休后没有退休金!
所以,公司不给交社保,表面上看到手的工资多了,实际上你是亏大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缴纳社保的重要性。
如果以后在找工作时碰到了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你上社保的单位,那这样的单位不去也罢。
依据你的描述,具体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们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劳动关系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可以视同用人单位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购买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购买,你可以依法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3)你可以要求解除"无形“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你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在单位上班,签订劳动合同非常重要。希望所有的上班族都要注重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主张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回答问题,能主张的权利:
1、补缴社保,如果不能补缴,可以双方协商补偿
2、双倍工资补发,11个月工资
3、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
4、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解释下:
1、如果继续在公司上班,
A、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找公司人事部门说明问题,并且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如果无意继续在公司上班,那么提问者可以提出以下合法要求:
A、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实践中一般支持补偿1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B、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根据你的情况,已经超过1年,就是1个半月工资。 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
这里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签3年劳动合同,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公司该如何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属于四十条规定情形,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并多付一个月工资,再加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不属于四十条情形,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给您赔偿金.但如果您有三十九条情形则没有任何补偿.
公司上班超过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告公司要求双倍赔偿,有胜算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10、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双倍赔偿吗?
先说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
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双倍工资的
起算
是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知,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只需要办理一个补订合同的手续而已(换句话说,入职满一年了,之后不再计算双倍工资)。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同时,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打个比方说,你今年5月份才提出仲裁申请的话,仲裁最多只会支持从去年5月到今年1月的双倍工资。关于周末双倍工资和法定假日三倍工资的问题,其他答主已经说了,要看你的工作岗位适用何种工时制度。我国现在的工作时间制度包括:1.标准工时制度2.计件工时制度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4.不定时工时制度5.延长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就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和工作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一般为5天工作日。如你想申请仲裁,还请尽快,不光是时效问题,证据收集工作也需要抓紧。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为什么?
答律师解析 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的,不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是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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