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伤商业保险赔偿吗

法律答疑 2025-08-28 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交通事故有人伤商业保险赔偿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车出事故了我方商业险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2. 上班外伤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赔付吗?
  3. 对方交通肇事者已经赔付了,那商业意外险还能赔付吗?
  4. 对方交通肇事者已经赔付了,那商业意外险还能赔付吗?

车出事故了我方商业险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交通事故不属于商业险投保范围,因此你方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不需赔偿。如果对方也是机动车,买了全保,对方全责的话,是由对方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只买了交强险,对方全责的话,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车主/司机承担一部分。

上班外伤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赔付吗?

个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若您买的产品中有意外医疗保险责任的话,在上班的时候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但如果不是因为意外导致的,就只能走工伤赔偿这条路了。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

只要你购买的商业保险有附加意外医疗是可以赔付的,商业保险的意外医疗有100元的免赔额,没有等待期,住院医疗有30天的等待期,意外住院是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这两边都可以报销,报销的资料有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把资料给保险代理人直接办理就可

对方交通肇事者已经赔付了,那商业意外险还能赔付吗?

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且已赔付完毕,己方的意外保险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可以再次赔付。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可以只赔偿个人自费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且已赔付完毕,己方的意外保险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可以再次赔付。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可以只赔偿个人自费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对方交通肇事者已经赔付了,那商业意外险还能赔付吗?

能赔一部分,但是按规定同一笔费用不能重复赔付。

例如,医药费,交通事故处理时,保险公司一般是剔除一部分他们认为不应当赔付的费用(非医保用药),或者医保用药没有全额赔付,这种情况下,到法院档案室复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药费单据,病历以及用药详单,再加上其他资料,到商业意外险那边,他们审核后可能会把交通事故赔偿抠出来的或者未能足额赔偿的部分赔付(可能一部分)。最好是先到意外险的保险公司去咨询一下,因为各地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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