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本金信用卡逾期4年是恶意透支吗
我以前信用卡用了几年都没有逾期现在逾期算不算恶意透支?
2018年12月1日施行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发布的《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恶意透支进行了新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从规定中不难看出,并非逾期了就是恶意透支了,还需要达到两个限制条件:一个是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二是催收后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如此才算是恶意透支。此外,恶意催收还要在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也就是说只要你逾期后没有接到两次有关通知或者文书的银行催收,或者是在收到催收后3个月内还清欠款的就不算恶意透支。
要注意的是,此前有不少信用卡诈骗案本身并非是欠款本金太多,而是因为逾期后的利息、复利、滞纳金、年费等一并列入透支额度中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这么一来就很冤枉了。
而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这种情况,新司法解释还明确了恶意透支数额的计算方法,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你以前的信用卡用了几年都没有逾期现在逾期了我觉得应该不算是恶意透支。银行推出信用卡这件事我觉得应该从两方面讲,一方面的确解决了有些人一时之需的用钱,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许多年轻人的超前消费。信用卡是不能逾期的,如果经常逾期就会被银行列为是恶意透支对持卡人是有很大影响的,但如果仅仅那么一两次应该不算是恶意透支。
不算恶意透支,1、我国法律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3、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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