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行政诉讼证据采信规则有哪些呢?
行政诉讼证据采信规则主要包括: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证据的确凿性和证据的完整性。
其中,证据的合法性指证据来源合法、获取方式合法;证据的充分性指证据必须足以证明所要证实的事实;证据的确凿性指证据不能存在矛盾、遗漏或模糊之处;证据的完整性指证据必须是完整且连贯的。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这些规则对证据进行采信和评价,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行政诉讼证据采信规则包括:证据的充分性、证据的合法获取、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证据的相关性和证据的合理性等。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这些规则对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采信,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证据必须充分且真实可靠,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相关性,并且在证明事实的过程中不能违反逻辑合理性原则。只有符合这些规则的证据才能在行政诉讼中被采信。
行政诉讼中,相对人如何提供证据?
我们的司法被权和钱操纵,还谈什么行政诉讼证据,那不是骗人吗?!如同诉讼证据造假一样。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所有的证据:人证不敢出庭作证,言证被迫改来改去,事实证据全部造假,真实帐本销毁和篡改。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法学界的大佬们说的再好听,还不如您们走到基层了解受害人是如何被践踏的法律怎样冤曲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上述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及被告的确定要谨慎,无明确把握建议不要走行政诉讼。
我行政诉讼十多年,只因机动车类型反复更改一事,因行政复核终结维持公开违法县体行政行为,要求依法召开行政听证会,又被违法公开拒绝,整个诉讼至四级法院,百多单案号,找不出丝毫有踏实举证质证一说,公开违法枉法成了常态,就这样,你能怎么着?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有规定吗?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案件诉讼中的注意事项?如原告是否需要提供证据?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在所有的民事诉讼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证据,就有可能败诉。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要拿出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 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就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原告既然要离婚,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可是,在离婚诉讼中,有的原告不是提出这样的证据,而是提出了公公、婆婆或者是岳父、岳母有哪些过错,这些证据不是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这样举证是错误的。(2) 要用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数额、范围,并且应该说明存放的地点以及存放的方式等,还要提出夫妻共同财的分割理由,比如对离婚问题对方有过错,对家庭的贡献以及作出的牺牲等。(3) 要提供抚养子女的能力方面的证据。(4) 如果要求对方进行婚姻损害赔偿和经济帮助,也要提供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自己这一方生活困难的证据。没有证据而只是提出要求,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