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悬赏广告的特点是什么?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悬赏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悬赏广告的特点是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还是要约?
悬赏广告在立法和实务中采契约说
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契约说,一种是单独行为说。基本内容如下:
1、按单独行为说,悬赏人发出悬赏广告即受其约束,广告发出后不得随意撤销。这对相对人有利。
2、按单独行为说,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在完成指定行为时,享有报酬请求权。而采取契约说,则其行为能力可能影响契约的效力。
3、按单独行为说,相对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只要完成该行为即享有报酬请求权,不产生承诺的效力的问题。
4、契约说会产生的问题,如抗辩等。
合同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这说明,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采取契约说。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关于悬赏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悬赏广告的特点是什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