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具有哪些特征

法律答疑 2025-09-02 5
很多朋友对于行政诉讼具有哪些特征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不属于行政诉讼可诉范围的是什么行为?
  2. 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根据不同的情况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3.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共同具备的特征?

不属于行政诉讼可诉范围的是什么行为?

、国家行为不可诉;

2、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

3、内部行为不可诉;

4、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不可诉;

5、刑事侦查行为不可诉;

6、行政调解行为不可诉;

7、行政指导行为不可诉;

8、重复处理行为不可诉;

9、阶段性行政行为不可诉;

10、部分行政确认行为不可诉

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根据不同的情况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对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共同具备的特征?

第一,第三人是与本诉所争议的诉讼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这也是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法律根据。

第二,第三人是在诉讼已经开始、判决作出以前参加到他人本诉中来的个人或组织(当然应当包括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主体)。

第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第四,第三人通过个人申请或者由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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