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工伤人员(疫情工伤人员补助标准)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大庆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原因曝光!被害人与凶手是何关系?
女孩已认定工伤,我分析与凶手的关系
大庆女孩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遇害己认定工伤,这是主持公道,弘扬正义,女孩家人不致雪上加霜的正确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女孩在家办公,与她工作性质有关。具体什么工作没有介绍。被害人和凶手什么关系呢?
据我分析,有下列几种可能:
1.女孩的工作很有可能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凶手是该企业职工,因被解除劳动关系,女孩是具体经办人。凶手怀恨在心,拿女孩刹气,归罪于她,阴曹地府哪都有冤死的,趁女孩一人在家之机,骗女孩开门,女孩因是熟人丧失警惕,该人将其谋害。
2.女孩忙于工作,与男友关系有些疏远。男友前来兴师问罪,女孩正因工作事心烦呢。男友的到来,不仅没带来欢乐,更是火上浇油,三句不合就吵起来了。男友想教训一下女孩,吓唬吓唬她,失手将女孩勒死,后悔莫及。
3.女孩独居懒得做饭,要了一份外卖。送外卖的小伙看女孩美若天仙,30多岁还没娶老婆,只因自己长的丑,处了几个对象,一见面被吓走。这时见女孩出奇的美,他顿时起了色心,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他二话不说,就把女孩摁倒在床,女孩不从拼命反抗,终因没有力气,这个送外卖的色狼得逞。女孩哭喊,我要报警,为掩盖强奸罪行,这个色狼凶手残酷的用手掐女孩脖子将其勒死。
4.有个送快递的,叫开了女孩家门。见女孩家装修豪华,一人在家,他遇到一件事急需50万,顿起歹意,扯住女孩头发,威逼女孩交出家中保险柜的现金10万。仍不罢休,威逼女孩交出银行卡,说出密码,女孩打死不说。这个凶手恼羞成怒,用女孩家的手巾勒颈将女孩勒死。
被害人女孩与第1种人是工作关系,与第2种人是情侣关系,与第3.4种人是客户关系。第1.3.4种这3人是杀害女孩的凶手,第2种人不是杀人凶手。
第1.3.4种人勒死女孩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徒刑。
2.失手将女友勒死,他没有杀人的动机,不希望女孩有死的结果发生,而是由于疏怱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是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种人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出差感染新冠肺炎可否认定工伤?欢迎各类专家讨论指导?
对于目前工伤认定,结合现有国家政策及法令法规,我总结及归纳分两大群体进行划分:
第一类群体:
根据《人人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20]11号)规定,在新冠肺炎预护及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无论治愈还是死亡,均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联的一些人员,如医护人员,防控人员等。
第二类群体:
即为普通人群,工伤则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结合《社会保险法》来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关系而 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规定应当认为的工伤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否则不予工伤。
所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项列罗的内容给了我们工伤认定的依据与原则,它特别提到: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大要素。而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场所很多,潜伏期长,很难认定是在上下班中或公司感染的,因此,此类工伤认定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上下班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要认定工伤是要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来认定的。不过,官方也有回应表示劳动者确实因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感染的新冠肺炎病毒,且被确诊的,那公司应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