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有哪些)
先离职还是先劳动仲裁?
都可以,无论你是先离职,还是后离职,只要有劳动经济纠纷,双方各持一词,没能达成意愿的,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这个没有先后之分。
不过,一定要掌握诉讼时效期,一般的诉讼期为三年,特殊的为一年,涉外的为四年。职工只要想维权,就不要计较成本,直至胜诉为止。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程序如下:
1、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据)
2、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申请到受理一般需要五天时间)
3、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4、开庭通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须知: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5、开庭。(宣布开庭--申请人宣读申请书--被申请人宣读答辩书--辩论质证--宣布闭庭--笔录签字)
6、收到调解书或裁决书。(开始申请到收到裁决通常60日内结束)
7、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生效调解书或裁决书,申请人可依法到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调解书或裁决书生效前双方不服可到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除外)
9、民事诉讼程序。(两审终审)
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请问,公司不给工人交保险,反而叫工人填写合同,自愿放弃交保险。每月工资条上乱填写工资情况。还填写给工人补贴了保险钱给工人了。其实一分也没补贴工人。工人工资是按计件算的。上面写的全是假的。如果要是问保险补贴钱。他们回答的是,只要你计件工资对了就行。别的不用管。每月发现金。三千五以上还扣税收。请问这,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注意事项?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更多法律问题可寻求律师的帮助,以免因不懂法错失权益。
朋友您好,下面就劳动仲裁程序性流程进行梳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其中具体仲裁流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约定。
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对于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均可提起劳动仲裁。
三、劳动仲裁受理事项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劳动仲裁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劳动仲裁流程
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原则上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流程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