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赔偿多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旷工被解除能要求赔偿吗?
员工无故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即可视为旷工。但员工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才可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在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旷工几天可以除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一规定依然保留并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执行。
企业单位因员工旷工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其法律依据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员工一般连续旷工3天基本上都会被除名,但往往因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工作特点不尽相同,员工达到连续旷工几天才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千差万别的。
如果公司员工因旷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讲明其程度已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换言之,就是员工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员工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就是说员工有错在先,同时,所犯下的错其程度严重,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员工是得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的。
任何的轻视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在生活中,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不够充分,甚至误以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跟公司永久绑在一起了”。何况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当下,即使单位要求复工,旷几天工也不能怎么样自己!其实无论何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领到“铁饭碗”。只要因旷工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都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
一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只要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在用人单位一直工作下去,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就要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是国家强加给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获得的职业稳定与保障的权利。
二是企业可以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的只是长短处于不能确定的状态,而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分别列举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在未出现约定或者法定情形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履行下去;一旦出现约定或法定情形,即使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三是因旷工被解除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给予赔偿的。员工在岗位上工作,就担负着某些职责,也就在工作、生产中负有足够的注意义务。如果将工作职责视同儿戏,任意旷工,违反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就可能给所在单位和国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目前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确明确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用人单位应该合法制定规章制度、劳动者知晓并确认制度是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并且,在制定内部管理流程的同时,应确保各类假期请假的合理性,规章制度中应明确相应的请假流程,对于事假、病假等各类假期的请假流程应区别对待。所以,如果企业的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那么企业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疫情就是命令!开工,既是责任,也是使命!如果复工的人员都以各种理由旷工,又何谈开工生产。只有返岗不随意 生产不停滞,才能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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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看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有相关的规定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符合这些条件的,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是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在第三十九条当中,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劳动者旷工的情况,用人单位要合法解除的话,应该套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中的第二种情形,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因此,员工旷工,是否能够开除,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对此予以了明确,同时,单位是否按照合理的程序对员工进行了通知,这些都会对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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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
首先要看单位是否有有效的规章制度,其次规章制度中是否对旷工进行了规定。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效,或是有效的规章制度缺没有对旷工进行明确规定。那么因旷工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向单位索要赔偿。
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看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程序是否合法。规章制度制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要与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法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也是有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职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进行有效公示或告知程序,该规章制度才合法有效。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是劳动者的“铁饭碗”,只要符合约定或法定的条件下,双方都有权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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