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铁的时候在高铁霸座违法么?
为什么高铁霸座不违法,吸烟就会违法?
高铁作为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工具。安全,高效,速度快。对自然环境因素和天气因素影响较小,所以是高新科技。对于高铁来说内在因素大于外在因素,因为在高速行驶中车厢密封性很好,使得厢内的空气流通也处于密封状态。所以车厢里面装有高灵敏烟雾报警装置,一旦触发列车就会紧急制动停车。对于列车造成损害。影响正常班次与运输。造成乘客恐慌。而且吸烟产生的气体对车厢内的乘客也有害健康。而霸占座位这一行为……相对于所有乘客安全,其构不成威胁,属于行驶可控范围。可由乘务员乘客协调,或者乘警。素质教育已经拯救不了某位乘客了,学得高学位,学不了做人。
高铁“霸座”,真的不违法?
这是道德修养问题,与法律连不到一起,由于该男子不听劝,乘警与乘务长劝解无效,理应作出相应的罚款这是对的。
高铁“霸座”男以被治安处治200元,这是符合道理的,这也是应该有的最后一个结果,这也是对全社会一个道德教育公示,应以整体提高公民素质,在公众场合确实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
谢谢提问!
任何一个公共场所都需要秩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扰乱公共秩序而引起打架斗殴的肯定拘留他。只是该男生欺负的是个女孩,如果是个男生肯定用拳头回应他。这个事情就升级了。高铁上的乘警应该责令该男生回到原座位,否则就合法的拘留他。铁路局是有责任的。交通工具应该明确规定对号入座,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扰乱公共秩序的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当然自愿调整座位的,不会引起公共安全的秩序。
如何看待高铁“座霸”行为?你觉得这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
高铁霸座现象越来越多,但是说实话,这个和高铁有什么关系呢,高铁也好,或者火车汽车也好,都只是交通工具,为大家的出行提供方便,而旅途中乘客怎么打发时间,那不归铁路部门管。
至于出现占座现象的原因,只能说是个人素质问题,现在的网络发达,社交软件较多,人们对于这种不讲道德的事情深恶痛疾,遇到了随手转发,让更多人知道,慢慢的大家就觉得占座现象越来越多。
建议铁路乘警增加权利,对于霸占别人座位,霸占别人铺位的情况,可以直接带走,让其下站下车。
谢邀!我谈谈我个人观点。
强行霸占座位这是一种很不道德,没有社会公德的做法!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发生在一个在读博士的身上,更是令人气愤。
不过,在发生这样的事后,我们也应该值得反思!对于这种行为,虽然说没有触犯法律,但是也是违反了治安条例了吧。我们面对这种无赖的时候,有时也是束手无策,更多的是需要靠社会的舆论去规范人们的公德心。
这名男子违法了,最新的消息是按照治安处罚条例罚款200元并计入征信。
法律是最低道德规范,所以他肯定道德也有问题。
而且这件事上不光是他违法了,高铁也有违法的嫌疑。
第一、这名男子违反了哪些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很明显高铁男子乱绕了火车乘坐秩序,而且情节非常严重,影响巨大。最后也是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处罚的。
而且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定》第十四条,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乘车,很显然他没有。
据有的律师说,他的做法还可能犯有寻衅滋事罪,侵犯了女乘客的权益,属于违反了《侵权责任法》。
第二、高铁方违法了吗?
乘客买票,铁路局就有义务按照车票记载的方式把乘客安全送往目的地,车票就是乘客和铁路局之间的合同。
在这次事件中,铁路局也没有做到。
在《铁路运输旅客规程》中有规定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按照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女乘客从头到尾就没有坐上属于自己的座位);而承运人的义务则有要求旅客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规章制度,保证安全;对损害他人利益和铁路设备、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消除危险和要求赔偿(对损害女乘客权益的人一直没有做出处理)。
虽然 最后给女乘客升舱,算是达成了新的合同,但乘警的处理的确有不足。
第三、这事应该怎么处理?
理论上说,乘客遇上这种事找乘务员,乘务员处理不了就叫乘警,乘警还叫不起这个人就应该使用武力了。
可现实就是叫来了乘警可能也没用。
无奈地说一句,即使是女生,撸铁吧。现在我能玩20kg的哑铃,老公说遇上找事的人看看我都要自己掂量下……健身,有一部分目的就是为了让不讲道理的人在你面前讲道理。
以及:柿子都捡软的涅,你要让铁路方知道,这事解决不了你也不会干休,也会给他们造成麻烦,他们才会有动力来处理这个事情。
谢邀。
总得来说是道德与个人素质的问题,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
当高铁霸座男出现后,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也没有对比进行有效快速的处理,后期虽然给了霸座男处理,但处理程度实在太轻,现在交通如此发达的时代,限制其买火车票,高铁票显然只是隔靴挠痒,不能起到作用。而处理这件事的效率和处理程度,显然给了有同样想法和同样行径的人底气,认为自己霸座理所当然,法律法规对自己没有作用。
同时,这也是对应获得合理合法权益乘客的权益践踏,掏了钱反而买了难受。
当然,也反应了乘务员处置事件时的不果断和无奈。乘警有很大的责任。
高铁上霸座不犯法,如果大家以后随便霸座好吗?
济南铁路局霸座不犯法的言论已被打脸,霸座男被治安处罚并拉进黑名单!
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霸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起民众关注后,23日,济南铁路局方面竟然回应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
济南铁路局的这个回应可以说是超乎人们预料,济南铁路局你们这么回答是法盲吗?高铁占坐不违法、没有管理规定?那是不是以后上高铁大家都可以随便坐?随便买张票优先冲进商务舱、商务舱没坐就去一等坐,反正行到先得,只是道德问题又不违法!你们也没有依据处理!
霸行为真的没有法律规定吗?铁路部门的专用法规咱就不说了,最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看看吧?
看该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按号入座是高铁的乘车秩序吧?该男子强占他人座位拒不归还,显然属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行为,怎么会没有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处理?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舆论的影响,今天铁路部门又改口了,最新处理结果出来了:占座男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记入铁路征信体系!
济南铁路公安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三项之规定,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铁路客运部门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这个结果可能还是有部分人觉得太轻了,但从法律规定上,这个处罚结果应该是适当的!没毛病!早这么处理不就完事了? 大家记住啊,“霸座”不止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的,可不能上高铁抢座位去啊。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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