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家庭财产保全(法律规定家庭财产保全的条款)
财产保全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无法保全财产因为财产保全是指对已有财产进行保全和保护,如果名下没有财产,则无法进行任何保全措施。
这个时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财产,比如积攒工资、从事赚钱的活动等。
另外,可以考虑获取财产前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违法或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名下没有财产的情况,有一些途径可以实现财产保全。
首先,可以通过借款来拥有一定的财产,但需注意借款金额和还款能力之间的平衡。其次,可以拥有无形财产,例如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信托基金或制定遗嘱等方式,将财产合法地交予亲友保管或合法机构进行保全。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机构或律师的帮助。
总之,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财务,以实现财产保全的目的。
被执行财产保全了,该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朋友在羁押时间,法院就另一件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并判决!基本不可能!你朋友可以出庭哦!法院应该向你朋友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你朋友可以且应当出庭。
一般来说,法院可以在看守所开庭审庭这件民事案件!(法院常年在看守所设有审判庭)你朋友完全可以参加开庭审理!如果法院并没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给你朋友,法院“程序”违法!此“判决书”无效!如果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亦违法!因为你朋友完全可以出庭!法院亦有责任安排被告参加开庭审理!
另外,你朋友涉嫌别的刑事案件,在羁押期间不能出庭!依据“民事让刑事”的原则!法院的民事案件必需暂停审理!否则法院仍然违法!
所以,你讲的情况基本不可能!
假若真的如你所说,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已生效且进入了执行阶段!那么,你朋友怎么没有收到“判了书”呢?法院完全亦应当向你朋友送达“判决书”!我们本地法院经常去看守所给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件。(被告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很配合法院的工作!法院没有向你朋友送达“判决书”,那么“判决书”怎么生效了?“判决书”并未生效,那绝对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你所讲的情况应该完全是“虚构”!如果确实属实,法院办理民事案件“程序”违法!你朋友可以去当地纪监委或是检察院反应情况!亦可去上级法院反应情况!相关部门肯定会“纠错”!一审法院可能在“审判委员会”的会议中“撤销”该“判决书”!如是,你朋友“被保全”的财产自然而然地解除了“保全”!
被财产保全,被吿有如下权利维护权益
财产保全不是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的执行措施。财产保全是诉前,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法院对财产先行采取的措施。因此不能说"被执行财产保全了"。而是被法院财产保全了。
做为被告,在财产保全后,仍有如下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你知道申请人未提供担保,可请求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你要随时掌握这个时间,过期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3,财产保全限于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超范围或与本案无关的财物,你可请求法院予以纠正。
4,法院财产保全冻结财产后,应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人。法院没通知的,你应有知情权,要求法院通知冻结什么财产。
5,财产己被法院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别的行政机关更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6,你提供担保,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7,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财产保全给你造成经济损失,你可要求申请人赔偿。
8,对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你不服,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
9,如果财产保全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存放的,你为减少经济损失,可以请求及时处理,由法院保存价款,
10,财产保全你的财产,法院和负责保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如有使用,你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