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不同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1,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公司是法人。
2,合伙企业的财产不独立,也就是说必须有合伙人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任。
3,合伙企业人和性为主;公司一般以资合性为主。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1,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拆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拆分; 2,有限公司的股权的载体是出资证明书;股份公司的股权的载体是股票; 3,有限公司是人和性公司;股份公司是资合性公司。
合伙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 合伙企业1、设立人数需要2人以上,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仅仅为一人2、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属于连带责任即无限责任,面临负债时,债权人对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有索取权。这与一人公司不同。3、公司组织机构文件是以合伙协议而不是以章程(比如一人公司)确立的,利益分配不以股份比例决定,而是协议。4、与一人公司不同,合伙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5、与一人公司不同,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 一人公司1、设立人数为1人,这点与合伙企业不同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由于一人股东,即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内承担。个人家庭财产不受影响。3、一人公司组织文件以章程为准。分红一般以股东比例为准。4、一人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1、设立人数为1人,这点与合伙企业不同2、与一人公司不同,属于无限连带责任。3、没有独立法人资格。4、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章程,没有合伙协议,只有内部制度>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不同,主要区别在合伙人的不同,简述如下:
1、限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竞争: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有限合伙人可以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
4、转让: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可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非一定同意)。
6、交易:普通合伙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本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可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
7、出质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8、丧失偿债能力 :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 。 有限合伙人无须退伙 。
9、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普通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只能退伙。有限合伙人无须退伙。
10、债务清偿: 普通合伙人首先以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分取的收益清偿。或者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额。但是不能以其债权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行使代位权。 有限合伙人首先以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分取的收益清偿。或者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额。
11、利润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绝对不能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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