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八大类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取保候审,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因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均希望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是不是很容易?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取保候审又需要走哪些程序?取保候审成功后,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等等问题,均是很多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案件的情节很轻。
比如说,盗窃2000块钱,认罪态度好,没有前科等等,实际判刑也就是单处罚金,这样的案件就没有羁押的必要,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案件情节稍微重点,但符合条件。
比如说,轻伤害案件,法定刑是3年有期徒刑以下,但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再综合考虑他有没有前科、打架的原因、是否使用工具等等因素,如果都符合条件,就可以认为没有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三,特殊人群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孕妇或哺乳婴儿的妇女。这类人群虽然可以取保,但取保之前要审查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假如存在报复他人、报复社会、干扰作证等行为的,不能取保,但因为不适宜羁押,变更为监视居住。
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何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途径很多,比如,有律师的,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没有律师的,家属也可以提出申请。同时,公、检、法机关在各自诉讼阶段都可以决定是否取保。另外,检察院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对整个诉讼过程中嫌疑人是否需要羁押有监督审查职责,一旦发现有不适宜羁押的,应当建议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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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想申请取保候审,说明已经被侦查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已经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侦查机关对其办理取保候审;对于起诉的案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可以对其办理取保候审。
中国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羁押率较高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也就是说,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都难以摆脱被长期羁押的命运。
但是,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那么大多数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或者换一句话来说,是必须被取保候审的。为什么这么来说呢,大家可以看一下刑事诉讼法对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社会危险性的,才能予以逮捕。依据该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只有具体掌握相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社会危险性的,才能提请检察机关予以逮捕。但是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考虑犯罪的情节、性质、以及具体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大小刑事案件只要有一定犯罪证据就一律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公安机关这种草率的做法是导致刑事案件取保难的很大因素。因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大多数案件应当由其主动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虽然刑事案件取保难,但是,律师仍然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比如律师可以在刑拘阶段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取保事宜,实践中更有效的做法是在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批捕之后,律师积极的与检察院承办人进行对接,从证据是否充足以及人身危险性的角度说服检察机关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至少在北京地区,检察机关对于是否批捕还是慎重的,律师的意见往往还是能够得到尊重。
申请取保候审,只需这么办:
一、准备材料
(一)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的,准备: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3.证明与被申请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材料的复印件;4.《取保候审申请书》或者《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后者只在审查起诉期间可用)原件;5.视情况可能用到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因病取保的提交病历复印件。
(二)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的,这种情况辩护人都懂,交给他办。
二、递交方式
(一)向谁递交?
递交前一定要搞清楚案件现在是处于什么阶段,再向这个阶段的机关递交,否则人家不会受理。
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材料递给公安机关。案件在检察机关逮捕阶段,材料递给检察机关。
案件在检察机关起诉阶段,材料递给检察机关。案件在人民法院办理阶段,材料递给人民法院。
(二)如何递交?
直接去到相关单位门口清楚向保安表明目的,保安为你登记后,会引导你去什么地方(部门)递交。
三、注意事项
(一)如果是具有法律禁止取保候审条件的,没必要浪费时间做无用功。
(二)如果不懂《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的,请在网上查找,很多模板。
(三)《取保候审申请书》最主要的是写清取保理由,即如实阐述为何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可夸大,写一些不具备的理由,易引起办案人员反感,反而效果不佳。注意留下你的电话号码。
(四)如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替代《取保候审申请书》可能更有效果,别问为什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的写法与《取保候审申请书》写法大同小异,申请理由就是让检察机关审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还有无羁押必要。
(五)对于申请,不论成功与否,公检法均是在三日内有明确答复。申请材料递交成功后,请保持电话畅通,静候三日。如果申请成功,自然有工作人员联系你说明下一步怎么办。
(六)申请过程中请遵守法律,没必要惹是生非;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向他的上级举报。
最后,国家在提倡减少羁押率,取保候审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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