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刑一年要不要死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等于无期吗?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对于那些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又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的特殊处理方法。
得到这个判决结果的犯罪分子,会送到监狱执行(普通死刑立即执行的不必送监狱,一直关在看守所,最高院核准后提出执行死刑即可)。在这两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就会改判成无期徒刑(今后表现好的话还有减刑机会),这是90%以上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结果。
另外,根据情况的不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还有可能得到以下几种不同的结果。
第一种情况,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所谓情节恶劣,一般是指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例如,越狱,故意伤害同犯和警察等等。
第二种情况,故意犯罪,但是情节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也就是情节轻微的犯罪活动。例如越狱未遂等。这种情况不会执行死刑,但是也没什么便宜赚。一般是将缓期执行的考验期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实际上这种情况相当于加了两到三年刑。
第三种情况,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考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重大立功表现,例如举报制止其他罪犯的刑事犯罪,经查属实的等。
第四种情况,一些特殊的罪犯,如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在终审判决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类似这种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属于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有重大立功行为),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这样处理,实际上是对于累犯和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的一种震慑行为。
第五种情况,改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种情况一般是贪污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例如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白恩培受贿2.47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其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的量刑。
你好,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来说这个人就保住了一条性命,但是,这跟无期徒刑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法律上通常意味被告人得保住了性命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这里可以看出,死缓本质上也是死刑,也是属于罪行特别严重的,但又还不至于立即执行,相当于给予符合条件的死刑犯罪分子一个保命的机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再故意犯罪,就可以免死。当然,死罪得免,但活罪难逃。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能面临的几种结果
- 在死缓二年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经最高法院依法核准后,执行死刑。
- 对于在死缓二年内故意犯罪但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重新计算,报最高法备案。
- 在死刑缓期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 在死缓二年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可以直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 特定案件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 特定罪名可以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很显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等同于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本质上还是死刑,从刑罚上说,死缓要重于无期徒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减刑。一般情况下,死缓两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会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在两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会减为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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