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劳动纠纷证明材料怎么写?
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四、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五、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六、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签劳动合同却不给劳动者,是否犯法,如何维权?
没有给你合同,你就去要噻,你自己不要也不明白公司为什么不给,就认为维权就违法的,想碰瓷吗?
我跟公司签个多次合同,有下发的有没下发的,有的忘记到底有没下发了。
首先,公司不给,你要搞清楚原因。
没签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闹起官司这会让公司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公司不敢说没签合同。
如果要打官司,无论你有没合同,还是发了弄丢了,公司肯定必然会提供它保存那份的,不用操哪个心。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签完劳动合同单位不给你,就是想让你拿不到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人手一份,用人单位不给你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我是窦律师,如果还有疑问,欢关注留言讨论!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为什么?
我是法观天下的作者,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从法律的角度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劳务纠纷应当聘请律师介入。首先,法律工作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非法律工作人员,对相关的知识的掌握是不专业的。如聘请律师,律师可以系统的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更好的为您解决您遇到的困难。虽然说劳动纠纷的案件,案情比较单一。但是,应在何时提起诉讼?在什么部门提起诉讼?应当赔偿数额是多少?如何组织证据?等方面。当事人是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的。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相应的赔偿,在雇佣劳动者时,会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利于劳动者赔偿的制度和证据。只有聘请专业的律师,才能够从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综上所述,劳动案件聘请律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看情况吧。
1.如果你打官司预计赢了也就能拿回万八千的,一般不用找律师。律师收费可能都比这个高,应该律师也不会接这样的案子,除非是新律师拿来练手。
2.劳动争议案件相对程序比较规范,比较固定,当事人自己看看书,学学一般能掌握,自己出庭完全没有问题。
3.法官的判决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律师不能左右法官的判决,所以也没有必要请律师。
4.有的律师对这样小案子也没有多少兴趣,即使收了钱,也不见到会全力投入,所以也没有必要请律师。
5.如果这个案子显而易见能赢,更没有必要请律师。
6.如果这个案子显而易见定输,更没有必要请律师。
7.你请的律师那天可能心情不好,把本来能打赢的官司打输了。
唉,编不请律师的理由我都编不下去了...
我认为打劳动合同官司,没必要找律师,先在这里把自己的情况说明,问问大家有多少胜算,依据什么政策,如果胜算大,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律师的素质良莠不齐,好多律师明知道不会胜诉,也会接官司,到最后申请人输了官司还赔了律师费,不太划算。我本人就是律师,按我的经验来看只要自己手里证据齐全尽可能的多不请律师赢的几率也很大,毕竟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健全偏向于咱们打工者弱势群体的。
最好找律师,劳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中的特例,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方面与其他民事纠纷差异很大,而且每个法院精通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官很少,律师懂劳动争议的比例也很少,如何走程序,如何提出诉讼(仲裁)请求都要求很专业,证据要求也很高,全国各省市的规定做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建议找专业人士帮助你!
还是那句常说的话:要看具体情况。做律师的从来不把任何问题绝对化,而一般人往往把问题绝对化。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不请律师:
1、劳动关系清楚。
2、双方争议的问题简单,比如工资欠发,如果是加班费可能就稍复杂了,如果涉及是否泄露商业秘密,肯定就比较复杂了。
3、你能够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问题和法律,也能理解那些答案。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议聘请律师:
1、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双方有争议。
2、涉及工伤、职业病等比较复杂情况的。
3、本人文化水平低,无法清晰表述的。
4、本人因各种情况,无法投入时间和精力做仲裁准备、不能参与开庭的。
公司要把我们给直接开除了,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那要看你是什么样的事情让公司开除的!
被公司开除了是否有赔偿,除以下几种情况没有赔偿外,其他都可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遭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应该了解哪些维权渠道?
假设一个前题,遭遇劳动纠纷,要么是双方对于要达成一致的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伤、离职等);要么是用人单位“强势压人”,或者劳动者有点蛮不讲理!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存在纠纷。
既然出现纠纷,就说明双方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这个时候需要第三方来出面协调!我们所设立的第三方,是不会洞察一切,可以在没人告知的情况下,主动去发现存在的纠纷,主动去帮你解决纠纷;这就需要继续解决问题的一方,主动去告知第三方,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那么,这个所谓的第三方是谁?如何才能让第三方为你出面协调解决?且听我一一到来!
一、找用工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属于社会和劳动人事保障局所属的一个下属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兼顾老动仲裁的职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或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如果你举报证据不足,可能会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你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投诉诉求会被劳动检查大队受理,并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你觉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进一步申诉!这个时候,你需要律师,也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否则,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两个程序仍没有让你满意,你可以通过上访,先找区县一级;然后市、省,甚至中央!不过,一般的劳动纠纷,不至于让你费这么大的劲去瞎折腾。除非你就是一个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电影里的主人公那样,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过值不值,你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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