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见证自书遗嘱委托人是立遗嘱人交款人是受益人,遗嘱合法吗?
律师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时作为见证人就不合法。
就遗嘱的形式而言,并不是每种遗嘱形式均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全部文字必须有遗嘱人亲笔书写。律师业务广泛,不需要见证人的情形下,律师不要自告奋勇担当见证人,并收取服务费用。以下遗嘱需要见证人:
-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与代书遗嘱不同的是,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者肖像。
-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适用,遗嘱人随时可以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使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除了口头遗嘱外,均需要注明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已不具有优先的效力,其他遗嘱与公证遗嘱有相同的效力,主要是注明的年、月、日来判断那个优先,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且需要排除利害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是当然的道理,当律师与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时,律师也不能作为见证人。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遗嘱当然合法
遗嘱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和内容要件就能合法有效,首先形式要件上,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可以无须律师见证;律师见证大多存在与代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不方便或者丧失书写的能力,但是能清楚表达的,由他人代书并由见证人见证,律师见证就是有律师代书的。
内容要件上,只要立遗嘱人所立的未来遗产是有权处分的个人财产,且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即可。至于聘请律师和支付律师费用是谁都无所谓。作为受益人完全可以请律师和付钱,现实中大都是这么做的。
经律师见证的遗嘱被确认无效,律师事务所是否应赔偿损失?
我总认为这种被认定无效的见证遗嘱,最终把赔偿责任转嫁到律师身上,逻辑上说不通。不因为我是律师而为律师在强词夺理,大家看看是不是存在如下逻辑问题:
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无效,那么医嘱内容是不是真实的呢?如果是真实的,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判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法官没道理不根据真实的遗嘱内容裁判遗产分割。如果是这样的裁判,自然不会对继承人造成任何损失,律师也没有赔偿的义务。
如果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法官认定遗嘱内容的真实,却未按医嘱内容进行裁决遗产的分割,我觉得这是法官未“以事实为根据”,裁判本身是错误的。
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法官无法认定医嘱内容的真实性,导致不能按照医嘱内容进行分割。那么,既然不能认定医嘱内容的真实性,法院却以医嘱内容为依据来判决律师赔偿损失,实际也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判案准则。
综上可以看出,法官一方面认定遗嘱内容无效,一方面却以被认定无效的医嘱内容作为律师赔偿的依据,是不是很矛盾?被认定为无效的医嘱内容还能作为证据使用吗?是不是逻辑上说不通啊?
各位条友,你们怎么看?
这个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律师的见证和普通群众的见证不同,普通群众的见证只是见证有这个事情,而律师的见证,除了一般的见证,还应当有审查遗嘱内容要件是否合理合法的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交了律师服务费,增加了对遗嘱审查的一个环节,律师收了费,有对遗嘱合理合法性审查的义务。如果只收费未尽到义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这个遗嘱,本来应当有效,只是因为见证律师注意不够或提醒不够造成某些环节或要素的缺陷而无效,这样的话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是有过失或过错的,依法应当承担责任。但是现在律师都是代表律所办案,行使的是职务行为,因此相关赔偿应当由律所进行。
如果遗嘱本身就不应当有效或者有部分内容就是无效的(如立遗嘱人的配偶有病且无劳动能力,执意要将全部财产赠与小三),无论律师是否见证都属于无效遗嘱或无效条款,这种情况律师如果已经尽了提醒义务,不应当追究律师的过错责任。
以上回答供参考。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近几年,出现了一些律师见证遗嘱被认定无效而状告律师事务所的索赔案件。那么,律师见证遗嘱时常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呢?笔者做一个简要的汇总:
1、遗嘱见证时,确保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律师在场。
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核实遗嘱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法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制作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律师见证业务的潜在风险。律师根据见证业务的需要,提前设计谈话大纲,最后谈话笔录制作完成后,交委托人核实无异议后由委托人、见证律师、记录人逐页签名确认。
4、核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律师应事先做尽职调查,严格审查客户提交的证明材料。
5、律师见证书中的签名、时间、地点要准确无误。律师在见证书中应亲笔签字,时间和地点要确保准确。
6、律师见证过程录音录像。
律师在见证的过程中录音、录像,在一定程度上能还原事实,降低风险。对录音录像的原始载体保存完整。
律师见证是一项体现律师本职工作的专业服务,若因自己的专业服务不到位、法律能力欠缺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对律师本人、律所乃至整个行业都蒙羞,因此律师们要多读法条,多学习,多提高。
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的内容一般包括,立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无精神明显异常)、遗嘱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时无人强迫)、遗嘱内容是本人书写、签字是本人所签。律师一般不对内容的合法性负责,例如立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遗产等。当然律师一般会做提醒。如果因为遗嘱的形式不合格被认定无效,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是的,律所应该进行赔偿。
如果大家上裁判文书网,就能查到一些判例。
法眼扫描给各位举一个例子:上海某律所的两名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到医院给一个老人作遗嘱见证。这样的业务算是比较简单的吧,所以律所只收了委托人6000元。
老人的遗嘱主要内容是将上海的一套房子留给自己的侄子,因为老人的父母已经去世,又没有子女,所以愿意将自己的房子留给自己的侄子。
两名律师详细记录了老人的说话内容,最后让老人签字摁了手印。但回到办公室后,感觉老人的话语有点啰嗦,就将老人的话语按照法言法语进行了整理。
在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其他继承人也希望继承老人的遗产,于是老人的侄子拿出老人的遗嘱,但其他继承人认为该遗嘱无效,最后法院认为律师见证的老人遗嘱不是老人的遗嘱,而是修改后的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
最后,因为该遗嘱无效,导致老人的侄子分的的遗产少了120万元,于是老人的侄子就将律所起诉到法院,要求律所赔偿自己的损失120万。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就是因为律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导致老人的侄子损失了120万,于是判决律所赔偿老人的侄子120万。
呵呵,收了6000元律师费,却赔偿了120万。
这个案子,应该给律所敲响警钟,只有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地处理每一单业务,否则就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儿媳找律师让老人立遗嘱有效吗?
儿媳妇找律师让老人立遗嘱,首先律师也要看二位老人头脑是不是清晰。是不是行为能力人。是否具备独立立遗嘱条件。如果有一条达不到要求,遗嘱都无效。
第二所立遗嘱是不是老人真实的意愿。有没有被威胁,哄骗。
第三即使立了遗嘱,还必须和老伴一起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的遗嘱才真实有效。至于谁请的律师都没关系。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即使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未经公证处公证的也是无效,因为老人去世后,无人能够证明该遗嘱是老人亲笔书写的。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名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之后才有效。因此,您所说的儿媳妇哄骗老人立下的遗嘱,不管属于上面哪种情况,都是无效的。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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