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鉴定医疗事故的规定有哪些
2020年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
一、2025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一)法医病理鉴定
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具6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1000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致伤(死)物认定例1000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脏体硅藻检查例500。
9、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500/1000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10、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3000。
11、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70。
12、特殊染色技术张100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3、电镜病理检查标本300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4、尸体X光检验张80。
15、尸体CR检验张150。
16、法医现场检查例1000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17、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1200。
(二)法医临床鉴定
18、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9、伤残程度评定例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0、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同上。
21、病、诈伤鉴定例1500同上。
22、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同上。
23、劳动能力鉴定例700同上。
24、活体年龄鉴定例800同上。
25、男性性功能评定例700同上。
26、听觉功能评定例700同上。
27、视觉功能评定例700同上。
28、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例900同上。
29、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例600同上。
30、后期医疗费评定例600同上。
31、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例600同上。
32、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例600同上。
33、治疗时限评定例600同上。
34、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例800同上。
该怎样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我相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一方面,发生所谓的医疗事故,很可能就代表着患者病状因为医生的技术不达标而更为严重,甚至失去性命;另一方面,医疗事故鉴定对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因此鉴定的难度和程序的复杂程度也经常会让当事人寸步难行。
何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对于题主而言,即要确定到底是何时察觉到损害结果的发生,以这个事件节点往后推一年为有效失效期。假若题主是做完手术就发现损害结果的发生,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进行申述,在两年后才下定决心追究医院医疗事故的责任,那只能给题主七个字:对不起,为时已晚!
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里也要注意一点,双方在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前,一定要先进行协商,带协商达不成一致时,才能共同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够在一年时效未过的前提下,能够维权成功。
国家对医疗事故不够重视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医疗事故必须法律化才能缓解,也就是说任何医疗事故都不许私下解决,违者判刑。对于医闹定罪以后重判。目前医患双方唯一可以相信的就是法律的公正性。普及医疗法普及医疗事故处理流程迫在眉睫!
一、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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