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否需要办离职(合同到期需要办理离职吗)

法律答疑 2025-07-09 4
合同到期是否需要办离职汇总:
  1.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辞职还是离职?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2.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已辞职,还需要去劳动局解除备案吗?
  3. 劳动合同到期了,要不要写离职报告?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辞职还是离职?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先要看续签的合同的薪酬和劳动条件是否降低,如果低于原合同的不续签是合理的,员工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维持原来的薪酬和条件员工不续签,企业是可以通知员工离职的,并且不需补偿经济补偿金(还要分是第二次续签)。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已辞职,还需要去劳动局解除备案吗?

  离职员工,用人单位本月没来得及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本月没有缴纳社保,通常没有什么后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否则社保局认为劳动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  当月没有办理减员手续,下月办理减员手续时,社保局可能会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上个月的社保。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在劳动局备案,社保局不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接触劳动合同,以是否办理减员手续为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不需要的。直接离职就可以。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二、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通过用工备案,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为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证,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了,要不要写离职报告?

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此时,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劳动者所任的职务自动罢免,故无需写辞职报告。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到期不续签时,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准备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去上班。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者自动辞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