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续签员工不签怎么办(请问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国企工作三年,是劳务派遣工,现在公司要求劳务派遣转为外包,不想继续再签,这种情况怎么办?有什么赔偿吗?
从你所述看来,你是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你所工作的国企,要将原由你们承担的外包任务转给其他方人员,不再与你们所在派遣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合同,这种情况,你工作的国企单位,通常会将你们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而且该国企是没有法定支付赔偿义务的,当然,所在国企看在你们为其工作了三年的份上,自愿发给你们一点辛苦费,也是可以的,你们尽管收下!
你们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后,一种情况,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另行安排你们的工作,你们可以在另一个单位继续工作,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金的。另一种情况,劳务派遣公司揽不到外包任务了,要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就与派遣公司协商和签定,派遣公司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最后建议你通读《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懂点法律法规,我们在工作和劳动时才不会吃大亏!加油!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务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务工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从劳动关系上来说,劳务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由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的劳务报酬(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从用人单位支付给的劳务费中支付给劳务工。用工单位也不会与劳务工个人之间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有些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图省事,与用人单位商定,劳务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从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代为发放给劳务工。虽然劳务费是用人单位发的,但钱是劳务派遣公司出的,
像题主所说,不想继续再签订合同,这显然是不想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由于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的国企没有劳动关系,与在国企干了多少年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想继续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即使有赔偿,也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赔偿,用工的国企没有责任支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任何赔偿。假如用工单位感到你工作优秀,给你一些奖励性补偿,那也是用人单位自愿的,并不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或义务。
没有赔偿,你的劳务关系在派遣公司,假如没有意外变动一直在国企干,可以和国企员工享受同等待遇福利,直到退休。但期间国有企业有任何变动,赔偿对象是正式职工,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头条里法盲太多了,我们就是在国企打工,也是劳务派遣,只要工厂不用我了,它就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赔我的,当然你是不能去找国企,你只能去找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会去找企业的。
看来你问的问题,我突然有了一个认知问题想问,劳务派遣工和外包有什区别?在我的认知里,这就是同一个事情啊?!你们公司应该是说外包的公司有进行更换吧?让你挂靠到另外一家新的外包公司!这个你就要找你们的外包公司来进行索赔了,但是概率非常低,比中彩票还要低。当然,这个只是我的个人感觉和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