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离婚后再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离婚后再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
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
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重新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到公证处做个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说明男方婚前未过户的婚前财产设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就可以了。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公证法》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所以做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建议去重庆地区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