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骨折老板不管该怎么办(在工地上受伤骨折老板不管该怎么办呢)
老婆在工地上把腿摔骨折了,休息了三、四个月,老板一直躲避不给补偿,应该怎么办?
一、凡是建筑工地,"包工头"从建设、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均属于违法承包、转包行为,这是最新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的。
二、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包工头聘用的人员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与包工头连带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包工头不赔偿的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提出,个人申请应当在1年内申请,否则会被驳回申请,就失去了合法维权的手段。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同时,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城建局投诉承包方向包工头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要求两单位处罚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通过投诉,督促两单位对工伤及时赔偿。
工伤认定后对方不赔付的,可将承包单位和包工头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我长期担任公安局公职律师,以上分析是我多年的职业经验,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加关注,我将为你带来更多刑事和生活法律知识,帮助你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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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你爱人在工地上班,和老板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如果是劳动关系,就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就工伤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果老板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劳务关系,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报酬并享受劳动保障,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符合上述基本要素特征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劳务关系受《合同法》和《民法总则》调整。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你爱人因工作受伤,应该由老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如果伤残的还应该给伤残补助金。应根据情况,先进行劳动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到一个单位长期性工作,一定要签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