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夫妻一方死了债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如何判)

法律观点 2025-07-14 1
离婚了夫妻一方死了债务怎么处理解析:
  1. 一方有负债离婚,负债如何分配?
  2. 夫妻一方“被负债”导致离婚如何维权?

一方有负债离婚,负债如何分配?

那要看借债干什么用了。

如果一方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离婚时一人要承担一半。如果一方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用途,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他个人偿还。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纯属个人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是夫妻共同借的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应该由他个人承担,我国婚姻法上有相关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公平正义,对于一些因赌博嫖娼吸毒等恶性欠债,离婚由个人偿还,不会因离婚分割债务。

相反,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共同举债,当然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偿还。

一方在有负债的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该部分债务,要根据负债一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有据证证明,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被负债”导致离婚如何维权?

举证也不好使,前夫都不露面儿法院都判了法院也看我是孤寡老太太。哎请问放高利贷的人 钱就那么好花!奉劝那些有钱人把良心放正了,你往出抬钱让夫妻都签上字,别偷摸台给一方,那是做损。破坏人家家庭,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为了挣钱,你做天大的损了。你为啥不让夫妻都签字儿。让他们损去吧,我儿走了,你又落井下石。损八辈子

首先,从问题本身来研究“被负债”,就可以判断这是夫妻一方的债务,想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让另一方分担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负债或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一方负债用于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用于家庭的或一方婚前负债用于了婚后生活的,如此种种不一一列举,但总体上可以这样理解,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为了家庭、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其他情况就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啦!

本问题所阐述的情况,是夫妻一方将个人的债务强加于另一方的情况,因此啊!他就会出现制造共同债务的一些痕迹,这些痕迹是任何形式都难以掩盖的,比如说,伪造签字呀,资金的流向问题呀,大笔的借款都会有一个明显的资金流向,小额借款取款方式取款地点等,还有出借人的情况,这些都会露出破绽 。了解了以上情况,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律师介入到这样的诉讼当中来如何想方设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 具体的操作呢?每一个律师都有不同的方式方法,只有具体情况具体来分析了!

先说下最高法新出的司法解释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就夫妻共同债务这是,最高法已经打了三个补丁,司法解释二算是对婚姻法的补丁,去年又对司法解释二24条打了补丁,这次索性补丁打到位,以我对聪明中国人的理解,还要继续打补丁,因为依然有很多空子可以钻。这次补丁的第一条共债共签或事后追认,其实是一句废话,都签字或确认了,当然共同债务。第二条也是废话,这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借了给小孩读书,奶粉钱当然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能玩的是第三条什么叫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最高法的意思应该是那种夫妻一方如果是做生意的借债,比如小马奔腾那类案子,都上亿了肯定不属于家庭生活,但日常生活中很多做小生意的,做生意借钱也是为了家庭,只有厂子活过来了,家庭生活才能正常,这做生意赚来的钱本来也就夫妻共同的。

那好,对于已经在审的案子,可以根据新的法律规定主张非共同债务,对已经判下来的案子,那就很简单了,提出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