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工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患病工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法律观点 2025-07-15 2
患病工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解析:
  1. 疫情期间,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患病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疫情期间,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要看“新冠肺炎”愈后有无复发,对人身体有何重大影响。不管哪种情况,只要有社会责任,就不应解聘合同,况且人数到一个单位极少。更要知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巨大,反而得不偿失。

不行的,国家发律和政策已经明确规定: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不能以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不可以,因为疫情谁都无法保证不会被传染,若员工不幸被传染也不能怪他们,但传染员工应自动申报,配合政府治疗方案隔离治疗,不要私自行动影响和传染别人。

全愈后出院还要14天在家自我隔离观察,复检后确定全愈就可以上班,公司不能歧视也不能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若老板强行解除合同纯属违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处理解决。谢谢!

患病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上班就需要给工资,如果你一直不上班,那么可能会被开除。 如果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首先向公司主张,如果公司不支付,就申请劳动仲裁。  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