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工人受伤没有签订合同)

法律观点 2025-07-17 1
工人受伤没有签订合同汇总:
  1. 在建筑工地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骨折受伤了怎么办?
  2. 工地上班5天就受伤,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3. 如果在工地受伤,在没住院,也没签劳动合同情况下,老板不想赔偿,这该怎么解决?
  4. 我们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在工地受伤了,又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5. 因工受伤公司不管不问,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6.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在建筑工地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骨折受伤了怎么办?

包工头态度如何?医药费是谁在垫付?这种情况下往往包工头都想逃避或者少花钱,那么作为受伤害的工人,如果遇到老板不配合,最好是找律师来解决争议。

这种情形属于工伤。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来定。对案件的处理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工伤赔偿,另外一种是人身损害赔偿,还有一种是私下协商解决。

1.如果该工人与具有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或者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则该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有:考勤记录、工资表、入职登记表、工卡、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该施工单位不承认与受伤工人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受伤工人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包工头进行索赔。

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3.该受伤工人可以在受伤之后一个月之内先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事故认定。再由劳动部门安排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最后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的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然后再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进行诉讼解决。

4.如果该工人受伤不是那么严重,那么,最好是与老板进行协商解决,因为这个来得快。本着和谐、稳定的原则一般都能很快解决的。但是最好是先与相关内行人士沟通,大致预估你的伤残状态能够得到多少钱,心里有了底,再去跟老板谈判。这样不至于你会吃亏。实事求是,也不能过分的虚报,以此要挟老板。这样很容易造成事情久托不能解决。

谢谢邀请。

1. 劳动关系的认定并不以劳动合同为必须要件

尽管我们说劳动合同非常的重要,工资、福利待遇、休息休假这些基本上都离不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劳动合同缺失的情况下,我们就无法主张相应的劳动者权利。在实践中,即使双方没有订立书面的合同,也可以凭借其他的材料或证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比如出入证,同工地的证人,工资凭条等等。

2. 伤者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及可能涉及的工伤伤残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治疗后仍造成伤残,无法痊愈的,还能够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前者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花费、住院费等各项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装配费,如假肢、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后者包括:按月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受伤的人可以按照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上述费用及相关的权利。

3. 用人单位态度良好,配合赔偿和补偿的,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如果说用人单位态度比较好的话,双方可以协商下,配合着去做工伤鉴定,之后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就可以了。

4. 用人单位推诿不负责,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如果说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主体,都不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的权利。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请律师协助。如果说经济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是一些大学开设法律专业的也会有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寻求这些方面的帮助。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题主。

工地上班5天就受伤,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就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就工伤和劳动合同问题不能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那是因为在工作时受的伤。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这个,那么就是工伤;再有就是要证明你与老板之间的用工关系已经建立(用工关系的建立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应该由老板支付医药费。

如果在工地受伤,在没住院,也没签劳动合同情况下,老板不想赔偿,这该怎么解决?

都没有住院说明你那伤也没什么大不了,如果确实是工伤,相信现在大多数老板也不会不管,你得伤都没到住院的程度那么你想得到怎样的赔偿,我也是搞工地的,我就想问哈你什么样的伤不住院也上不了班还要工地赔偿得,难道你在工作的时候感冒了工地还要负责么!

我们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在工地受伤了,又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农民工在工地打工受伤是常事,如果是小伤,和工地老板协商到医院治疗,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黑心老板,都会给予负担医药费。

如果受伤比较严重,需要花费数目不小的医药费,首先和老板协商解决,老板同意拿钱治疗,这就好办。如果老板不想承担责任,凭你个人能力是没有办法让老板负责的,只有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除了寻求法律途径帮助之外,利用新闻媒体给与舆论支持也是一条好的途径,毕竟这些媒体是为人民说话的,也是比较有正义感的,通过它们的报道,舆论支持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对于你自身维权很有帮助。

董青岛供稿

因工受伤公司不管不问,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后公司不管不问,公司已经理亏、违法了。因此,个人认为,题主需要做以下几点,仅供参考。

首先,身体是最重要的,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不要因为各种问题延误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存好出入院证明、治疗记录、门诊发票等,还有自己的病历等资料,这些资料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及其它赔偿,所以一定要保存好。

其次,题主需要收集证据,包括自己的入职时间、个人工资清单、考勤记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微信消息、录音、视频等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当然就没有交了。

这里,员工要清楚,法律规定:自入职之日起,用人单位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在劳动者第2月到第12月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将自动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单单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公司已经违法。

最后,法律规定:自工伤发生30日之内,用人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日,用人单位不闻不问,受伤劳动者或家属应该主动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步骤详询当地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咨询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仲裁还是对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等认定结果出来后,就到报销医疗费和赔偿阶段了。

公司30日内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工伤后不闻不问,已造成违法;如若公司推诿、连哄带骗,不愿支付医药费及赔偿,题主应该在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劳动部门会让公司按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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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是因公受伤。确定后,自己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你的考勤记录(证明自己确实在这家公司上班)、受伤时段场所的人证物证(如果是在非厂区内受伤,则要有公司安排你在非厂区内工作的相关证据),然后再找人事,如果人事还是不处理(注意,让你再找人事时,上面提到的证据要保留,以备公司不处理时报警用)则直接报警处理 ,至于你讲的没签劳动合同没关系,我建议你收集的考勤记录就是证明自己实际劳动支出的证据,有这些相信警察会协助你处理的!以上,希望对你有用。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一、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首先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前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认定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常会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恢复工伤认定。

二、如果劳动者受伤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伤残等级认定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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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申请工伤赔偿,第一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第二,是否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扩大到上下班途中非自身主要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受伤。

如果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应该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进行工伤认定,要求进行工伤赔付。

工伤一般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其首要前提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存在,然后是受伤是与工作有关联。没签定劳动合同,需要通过提供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的银行明细、工友证明、工服、工牌等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和谐存在,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来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后要求工伤赔偿,需要明确两个问题:①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②是否满足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的情形。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满足工伤认定情形后,就可以按照相应流程申请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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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员工在公司上班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否认劳动关系的建立。比如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每月的工资条以及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日常考勤数据以及工牌等都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建立的。

二.是否满足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十四、十五条对于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受伤后,还得具体分析受伤情形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的话,那只能员工自行用社保卡就医结算。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流程,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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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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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劳动关系就需要为你缴纳社保,不交社保造成的工伤损失由公司承担。

工伤认定是一定要申请的,公司不给申请就自己去申请。没劳动合同要从工资条、银行发工资记录等其他方面证明劳动关系,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